[发明专利]一种可夜用对中杆及其使用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811210492.1 | 申请日: | 2018-10-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9540116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1 |
发明(设计)人: | 韩国卿;王光富;李施展;赵荣;杜操;徐金洲;吴聪;徐进超;段绪龙;余正中;卢士才;王毅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C15/06 | 分类号: | G01C15/06 |
代理公司: | 武汉智权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2225 | 代理人: | 彭程程 |
地址: | 430056 湖北省武汉***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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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可夜用 及其 使用方法 | ||
1.一种可夜用对中杆,其特征在于,其包括:
棱镜套件(1),其包括站板(11)和设置于站板(11)中心的棱镜头(14),所述站板(11)上设置有指向棱镜头(14)横向中心的第一可见光路(12);
连接于棱镜套件(1)下端的连接头(2),所述连接头(2)内设有第二可见光路(21),所述第二可见光路(21)与第一可见光路(12)连通;
对中组件(3),其包括与连接头(2)相连的芯管(31),所述芯管(31)内设有第三可见光路(33),所述第三可见光路(33)一端与第二可见光路(21)固定连接,另一端连接激光发射器(36);
重锤(4),其顶部连接所述激光发射器(36),所述重锤(4)与激光发射器(36)的连接处设有圆柱结构的触碰开关(41)用以控制激光发射器(36)的发射和关闭;
所述触碰开关(41)与芯管(31)内壁接触时,所述触碰开关(41)断开,所述激光发射器(36)断路不发光;所述触碰开关(41)与芯管(31)内壁分离时,所述触碰开关(41)闭合,激光发射器(36)发出激光。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夜用对中杆,其特征在于:所述棱镜套件(1)还包括设置在站板(11)内的框架(15),所述棱镜头(14)设置在框架(15)中心,所述框架(15)底部设有基座(13),所述第一可见光路(12)连接第二可见光路(21)的一端插入基座(13)的中心孔内至基座(13)的底部。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夜用对中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可见光路(12)为软质光纤形成的光路。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夜用对中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可见光路(21)为硬质透明材料的光纤形成的光路。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夜用对中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可见光路(33)的锚固端锚固在顶塞(35)的通孔内并与第二可见光路(21)连接,所述顶塞(35)设置于芯管(31)与连接头(2)连接处。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夜用对中杆,其特征在于:所述芯管(31)外套设有套杆(32),所述套杆(32)与芯管(31)均为中空透明管,所述套杆(32)内径与芯管(31)外径相同,所述套杆(32)的下端低于芯管(31)的下端,所述套杆(32)下端为倒置的锥状结构(321),所述锥状结构(321)为不透明材质。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夜用对中杆,其特征在于:所述套杆(32)下端固定有发光端指向锥状结构(321)的手电筒(5)。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夜用对中杆,其特征在于:所述重锤(4)内装有激光发射器(36)的电池(42)。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夜用对中杆,其特征在于:所述触碰开关(41)的直径略小于芯管(31)内径。
10.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可夜用对中杆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包括以下步骤:
打开手电筒(5),将所述对中杆放在待测物体的特征点上,使套杆(32)下端的锥状结构(321)与特征点接触;
将所述对中杆垂直竖起,此时触碰开关(41)离开芯管(31)内壁,触碰开关(41)闭合,激光发射器(36)发射激光,使第三可见光路(33)、第二可见光路(21)和第一可见光路(12)形成可见光路;
使用全站仪捕捉第一可见光路(12)显示的水平光路以及第三可见光路(33)显示的竖直光路,第一可见光路(12)与第三可见光路(33)的交点即棱镜头(14)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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