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商品处理方法及装置、无人货架系统在审
| 申请号: | 201810623789.4 | 申请日: | 2018-06-15 |
| 公开(公告)号: | CN110610358A | 公开(公告)日: | 2019-12-24 |
| 发明(设计)人: | 陈碧泉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Q20/32 | 分类号: | G06Q20/32;G06K9/00 |
| 代理公司: | 11415 北京博思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林祥 |
| 地址: | 310051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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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目标对象 付款通道 视频监控区域 购物流程 货架系统 清单生成 视频监控 提供商 下载 遗失 查找 跟踪 购物 检测 申请 | ||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商品处理方法及装置、无人货架系统。所述方法包括:检测到视频监控区域中出现目标对象后,跟踪所述目标对象;获取所述目标对象在商品区域中选购的商品;向所述目标对象提供付款通道标识,以使所述目标对象根据所述付款通道标识为选购的商品付款。本实施例中采用视频监控方式可以确定选取商品后忘记付款或者恶意不付款的目标对象,方便查找或者提醒目标对象,有利于减少遗失商品的数量,从而降低提供商的损失。并且,本实施例可以根据目标对象选购的商品清单生成付款通道标识,无需目标对象下载APP,可以简化购物流程,提升购物体验。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视频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商品处理方法及装置、无人货架系统。
背景技术
现有的无人货架包括:第一类,封装式货架。用户下载对应的APP或者注册等方式,在无人货架上或者APP页面中选择商品;在付款后,无人货架弹出对应的商品。然而,这类货架需要用户下载APP或者注册后才能购物,使用过程手续烦琐,用户体验度较低。
第二类,开放式货架。这类无人货架通常设置在办公室内或者人流量较大的通道位置。例如,位于办公室的无人货架通常不上锁,由用户自行选取商品;选取完成后,用户通过APP扫描条形码付款。若用户取走商品忘记付款或者恶意不付款,则会出现商品遗失,使无人货架提供商蒙受损失。
发明内容
本申请提供一种商品处理方法及装置、无人货架系统,以解决相关技术中需要下载APP才能购物以及选取商品后忘记付款或者恶意不付款导致商品遗失的技术问题。
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商品处理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检测到视频监控区域中出现目标对象后,跟踪所述目标对象;
获取所述目标对象在商品区域中选购的商品;
向所述目标对象提供付款通道标识,以使所述目标对象根据所述付款通道标识为选购的商品付款。
可选地,获取所述目标对象在商品区域中选购的商品包括:
识别所述监控区域中目标对象的数量N;N为自然数;
依据所述目标对象的数量N确定所述目标对象在商品区域中选购的商品信息。
可选地,依据所述目标对象的数量N,确定所述目标对象在商品区域中选购的商品信息包括:
若N为1,则识别所述商品区域中缺失的商品,将识别出的商品确定为所述目标对象在商品区域中选购的商品;
若N大于1,则获取各目标对象与商品区域的重叠区域;将所述重叠区域内缺失的商品作为所述各目标对象选购的商品。
可选地,向所述目标对象提供付款通道标识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监测所述目标对象的付款行为;
若监测到所述目标对象的付款行为,则生成包含正常消费标识的消费记录;
若未监测到所述目标对象的付款行为,则生成包含异常消费标识的消费记录,并将未付款商品的应付款信息以及未付款商品的付款通道标识显示在显示设备上,以提醒目标对象付款。
可选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根据各目标对象的消费记录获取所述各目标对象的消费习惯;
根据所述消费习惯向所述各目标对象推荐商品。
第二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商品处理装置,所述装置包括:
目标对象跟踪模块,用于检测到视频监控区域中出现目标对象后,跟踪所述目标对象;
选购商品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所述目标对象在商品区域中选购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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