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外卖食品监控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810584757.8 | 申请日: | 2018-05-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9151378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1-04 |
发明(设计)人: | 李志朋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志朋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H04L29/08;H04N21/2187;H04N21/231;H04N21/234;H04N21/262;H04N21/478;H04N21/4784;G06K17/00;G06Q30/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32000 安徽省淮南***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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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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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种外卖食品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至少包括:用户终端的客户端(11),通信网络(12),外卖商家的客户端(13),处理模块(14),信号采集模块(16)和视频采集模块(17)等;
所述用户终端的客户端(11)用于观看外卖商家视频采集模块(17)采集的视频,并用于查看和订购该外卖商家发布的外卖食品;
所述外卖商家的客户端(13)用于接收消费者的外卖订单信息;
所述通信网络(12)用于传输系统中各模块和终端设备间的信息;
所述信号采集模块(16)与处理模块(14)相连接,用于采集第一触发信号和/或第二触发信号,并将该触发信号发送给处理模块(14);
所述视频采集模块(17)包含有一个或者多个摄像头,并连接到通信网络(12),用于采集外卖商家厨房中的视频信息;
所述处理模块(14)连接到通信网络(12)中,用于接收信号采集模块(16)发送的触发信号,并对该系统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处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外卖食品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模块(14)可以是计算机,或平板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或服务器,或专用终端设备等,其至少包括:
第一检测单元,用于检测是否存在第一触发信号,其中,所述第一触发信号表示外卖订单在一个或多个食品生产工位中开始生产的信号;
第一发送单元,用于在检测到所述第一触发信号时,则发送“订单在食品生产工位已开始生产”的信息给外卖平台公司的服务器和/或购买该订单的消费者;
第二检测单元,用于检测是否存在第二触发信号,其中,所述第二触发信号表示外卖订单在一个或多个食品生产工位中生产结束的信号;
第二发送单元,用于在检测到所述第二触发信号时,则发送“订单在食品生产工位已生产结束”的信息给外卖平台公司的服务器和/或购买该订单的消费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外卖食品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卖食品监控系统中还可以包括存储模块(15),所述存储模块(15)连接到通信网络(12)用于存储外卖订单信息,消费者基本信息,外卖商家基本信息,第一/第二触发信号的信息,视频采集模块(17)采集的视频等信息中的一个或多个;该存储模块(15)可以是由外卖商家的存储设备、或云存储、或用户终端的存储设备、或外卖平台公司的存储设备等存储设备中的一种或多种组成。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外卖食品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模块(14)包括:
视频编辑单元:根据第一触发信号和第二触发信号发出的时间计算外卖食品在相应食品生产工位中生产的起止时间,进而根据该起止时间从存储模块(15)中调取相应食品生产工位中的视频采集模块(17)存储的视频,并生成外卖食品在相应食品生产工位中生产过程的视频片段;
视频发送单元:用于将视频编辑单元生成的视频片段或者该视频片段的链接地址发送到外卖平台公司的服务器和/或购买该外卖订单的消费者的客户端(11)中。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外卖食品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卖食品监控系统还可以包括流媒体服务器(18),视频采集模块(17)通过通信网络(12)将采集的视频发送给流媒体服务器(18),该流媒体服务器(18)通过互联网将视频同时分发到多个用户终端的客户端(14)上;所述流媒体服务器(18)可以是外卖平台公司的流媒体服务器,或外卖商家的流媒体服务器,或外卖商家的计算机等设备。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外卖食品监控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信号采集模块(16)用于采集相应食品生产工位的第一触发信号和/或第二触发信号,可以是由以下任意一种或多种设备构成:可以是声音传感器,或开关传感器,或条码扫描器,或图像传感器,或射频标签(RFID)阅读器等传感器,也可以是计算机,或手机,或平板电脑,或配送人员的配送终端设备,或食品生产设备等智能终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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