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有效
申请号: | 201810495632.8 | 申请日: | 2018-05-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8933197B | 公开(公告)日: | 2023-10-24 |
发明(设计)人: | 莫罗·富尔诺;沃洛季米尔·森科维斯基 | 申请(专利权)人: | 诺瓦尔德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10K50/16 | 分类号: | H10K50/16;H10K50/165;H10K50/30;H10K85/60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郭国清;穆德骏 |
地址: | 德国德***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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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有机 电致发光 器件 | ||
1.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所述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包含:第一电极、至少一个第二电极、至少一个发光层和至少一个电子传输区域,其中所述发光层和所述电子传输区域布置在所述至少一个第二电极和所述第一电极之间,并且所述电子传输区域布置在所述发光层和所述至少一个第二电极之间,其中所述至少一个电子传输区域包含
a)第一电子传输层,所述第一电子传输层优选不包含n型掺杂剂;和
b)性能增强层,所述性能增强层在1200nm的波长处具有≤1.6的折射率;
其中
所述第一电子传输层布置在所述发光层和所述性能增强层之间;并且
所述性能增强层布置在所述第一电子传输层和所述至少一个第二电极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中所述电子传输区域还包含电子注入中间层,其中所述电子注入中间层布置在所述第一电子传输层和所述性能增强层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中所述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是有机发光二极管或有机电致发光晶体管。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中所述性能增强层包含选自倍半硅氧烷、烷烃、全氟烷烃、全氟烷基膦酸、全氟氧化膦和金属氟化物中的低折射材料。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中所述倍半硅氧烷由通式SixRxO1.5x表示,其中R是烃基,所述烃基可包含至少一个选自B、Si、N、P、O和S的杂原子和/或可包含至少一个是卤素原子的取代基;并且x选自6、8、10、12、14和16。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中所述烷烃选自具有18至60个碳原子的烷烃。
7.根据权利要求4至6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中所述金属氟化物选自LiF、NaF、KF或其混合物。
8.根据权利要求4至7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中所述低折射材料选自
LiF或其混合物。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其中所述性能增强层还包含n型掺杂剂,其中所述n型掺杂剂选自碱金属,碱土金属,稀土金属,碱金属、碱土金属、稀土金属的有机络合物或碱金属、碱土金属、稀土金属的卤化物,或者所述n型掺杂剂是由下式之一表示的化合物:
或其混合物。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器件,所述有机电致发光器件依次包含第一电极、p型掺杂空穴传输层、任选的第一空穴传输层、任选的第二空穴传输层、所述发光层、所述第一电子传输层、任选的所述电子注入中间层、所述性能增强层和所述至少第二电极,其中所述电子注入中间层可以是n型掺杂电子传输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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