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无人店支付信息处理方法和系统、计算机可读程序介质在审
| 申请号: | 201810014453.8 | 申请日: | 2018-01-0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8171500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15 |
| 发明(设计)人: | 张野;张凯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京东金融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Q20/18 | 分类号: | G06Q20/18;G06Q20/40;G07C9/00;G06K7/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438 | 代理人: | 阚梓瑄;王卫忠 |
| 地址: | 100176 北京市北京经济***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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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人脸信息 信息处理 计算机可读程序 支付账户信息 存储 扫描 匹配 服务器发送 接收服务器 方式获取 人脸比对 数据检索 支付请求 错误率 二维码 人脸 发送 返回 | ||
1.一种无人店支付信息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获取用户的标识;
向服务器发送所述标识;
接收服务器返回的与该标识对应的人脸信息、支付账户信息以对应存储在本地;
扫描人脸,如果扫描得到的人脸信息与本地存储的人脸信息匹配,则按照与匹配的人脸信息对应存储的支付账户信息发送支付请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的标识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个:用户的应用账号、用户的代理应用账号、用户手机号、用户身份证号。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获取用户的标识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预扫描用户人脸;
获取用户的标识、支付账户信息;
将预扫描得到的人脸信息、获取的标识、支付账户信息发送到服务器对应存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获取用户的标识,具体包括:
扫描用户的移动设备上生成的二维码,该二维码利用用户的标识生成;
从扫描到的二维码,获取用户的标识。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接收服务器返回的与该标识对应的人脸信息、支付账户信息后,所述方法还包括:自动打开入口的闸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如果接收到服务器发送的没有与该标识对应的人脸信息、支付账户信息的通知消息后,显示开通刷脸支付的提示。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如果扫描的人脸信息与本地存储的人脸信息不匹配,则保持出口闸门关闭并产生报警。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在通过扫描二维码的方式获取用户的标识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
获取用户的授权支付权限;
将获取的授权支付权限发送到服务器与获取的标识对应存储,
所述接收服务器返回的与该标识对应的人脸信息、支付账户信息以对应存储在本地的步骤还包括:接收服务器返回的与该标识对应的授权支付权限以与该标识对应存储在本地;
所述扫描人脸,如果扫描的人脸信息与本地存储的人脸信息匹配,则按照与匹配的人脸信息对应存储的支付账户信息发送支付请求的步骤包括:
查找与匹配的人脸信息对应存储的授权支付权限;
判断授权支付权限是否满足;
如满足授权支付权限,则按照与匹配的人脸信息对应存储的支付账户信息发送支付请求。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每隔预定时间周期,对本地存储的标识、人脸信息、支付账户信息进行清除。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授权支付权限包括预定时间周期内支付限额,
判断授权支付权限是否满足具体包括:
判断当前支付额加上与匹配的人脸信息对应存储的支付账户信息所对应的支付账户在该预定时间周期内的已支付额的总和是否超过预定时间周期内支付限额;
如果没有超过预定时间周期内支付限额,则按照与匹配的人脸信息对应存储的支付账户信息发送支付请求。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判断授权支付权限是否满足具体包括:如果所述总和超过预定时间周期内支付限额,则显示超过支付限额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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