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合成氨用高效冷却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21498455.6 | 申请日: | 2017-11-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7610579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7-13 |
发明(设计)人: | 王国平;周承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北晋煤金楚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F28D7/16 | 分类号: | F28D7/16;F28F9/00;C01C1/04 |
代理公司: | 荆门市首创专利事务所 42107 | 代理人: | 王锋 |
地址: | 431900 湖北省荆门市钟祥***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隔板 出水腔 进气腔 进水腔 高效冷却系统 本实用新型 合成氨 冷却水 氨气 冷却水水路 换热效果 壳体后部 冷却效果 出水 壳体 前部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合成氨用高效冷却系统,在第一隔板与壳体的前部之间形成第一进水腔,在第一隔板与第二隔板之间形成第一进气腔,在第二隔板与第三隔板之间形成第一出水腔,在第三隔板与第四隔板之间形成第二进水腔,在第四隔板与第五隔板之间形成第二进气腔,在第五隔板与第六隔板之间形成第二出水腔,在第六隔板与第七隔板之间形成第三进水腔,在第七隔板与第八隔板之间形成第三进气腔,在第八隔板与壳体后部之间形成第三出水腔,本实用新型优点是:缩短了冷却水水路的流程,加快了冷却水的流速,降低了冷却水的出水温度,大大提高了换热效果,对氨气起到了很好的冷却效果。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冷却器的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是涉及列管式冷却器的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碳酸氢铵,又称碳铵,是一种碳酸盐,它可作为氮肥,由于其可分解为NH3、CO2和H2O三种气体而消失,故又称气肥,碳铵是无(硫)酸根氮肥,其三个组分都可作为农作物的养分,不含有害的中间产物和最终分解产物,长期施用不影响土质,是最安全的氮肥品种之一。生产碳铵的原料是氨、二氧化碳和水,目前常见的碳铵生产方法通常是以无烟煤为原料,通过造气炉制取半水煤气,然后将半水煤气经脱硫处理后,进入加压变换反应系统,得到氮气、氢气和二氧化碳的混合气体,混合气体进入碳化塔,其中的二氧化碳与氨水反应,生成碳酸氢铵结晶,并经离心机分离即得碳酸氢铵产品。在碳铵的生产过程中,需要对氨气通过压缩机进行逐级压缩成液氨后便于储存和运输,在压缩过程中,会出现升温过程,高温的氨气通过压缩机进行压缩时,容易影响到压缩机的正常工作,损坏压缩机,因此需要对压缩过程中的氨气通过冷却器进行有效冷却,以便于压缩过程的正常进行。然而目前常见的列管式冷却器因换热流程长,冷却水流速慢,导致换热效果差,冷却后的氨气温度一般仍较高,严重影响了压缩机的正常工作。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上述之不足而提供一种换热效率高,可大大提高冷却效果,有效保护压缩机能正常工作的合成氨用高效冷却系统。
本实用新型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而采用的技术解决方案如下:
合成氨用高效冷却系统,它主要包括有壳体、第一换热管、第二换热管、第三换热管、第一通气管、第二通气管、第一隔板、第二隔板、第三隔板、第四隔板、第五隔板、第六隔板、第七隔板和第八隔板,所述第一隔板、第二隔板、第三隔板、第四隔板、第五隔板、第六隔板、第七隔板和第八隔板分别固定安装在壳体内,在第一隔板与壳体的前部之间形成第一进水腔,在第一隔板与第二隔板之间形成第一进气腔,在第二隔板与第三隔板之间形成第一出水腔,在第三隔板与第四隔板之间形成第二进水腔,在第四隔板与第五隔板之间形成第二进气腔,在第五隔板与第六隔板之间形成第二出水腔,在第六隔板与第七隔板之间形成第三进水腔,在第七隔板与第八隔板之间形成第三进气腔,在第八隔板与壳体后部之间形成第三出水腔,在所述第一进水腔的前部开设有第一进水口,在第一出水腔的侧壁上开设有第一出水口,在所述第二进水腔的侧壁上开设有第二进水口,在第二出水腔的侧壁上开设有第二出水口,在所述第三进水腔的侧壁上开设有第三进水口,在第三出水腔的后部开设有第三出水口,在第一进气腔的侧壁上开设有出气口,在第三进气腔的侧壁上开设有进气口,所述第一换热管固定安装在第一进气腔内,其两端部分别与第一进水腔和第一出水腔相连通,所述第一通气管固定安装在第一出水腔和第二进水腔内,并从第三隔板穿过,该第一通气管的两端部分别与第一进气腔和第二进气腔相连通,所述第二换热管固定安装在第二进气腔内,其两端部分别与第二进水腔和第二出水腔相连通,所述第二通气管固定安装在第二出水腔和第三进水腔内,并从第六隔板穿过,该第二通气管的两端部分别与第二进气腔和第三进气腔相连通,所述第三换热管固定安装在第三进气腔内,其两端部分别与第三进水腔和第三出水腔相连通。
所述壳体整体呈圆柱状。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湖北晋煤金楚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湖北晋煤金楚化肥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1498455.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