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视屏幕无缝拼接用胶合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1390256.3 | 申请日: | 2017-10-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7251797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4-17 |
发明(设计)人: | 魏家全;王炜;徐志汶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64 | 分类号: | H04N5/6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政联科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489 | 代理人: | 姚海波 |
地址: | 314023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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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视 屏幕 无缝 拼接 胶合 装置 | ||
1.一种电视屏幕无缝拼接用胶合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水平基底,及设于水平基底上方的紫外灯;其中,所述紫外灯通过调节器设置在所述水平基底的正上方,所述调节器用于驱动紫外灯在水平基底的正上方进行水平移动和竖直移动,且所述紫外灯工作所发射的紫外光线垂直地照射在水平基底上;所述水平基底的外周缘上固定有垂直靠体,所述垂直靠体相对于水平基底的顶面部分向外伸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屏幕无缝拼接用胶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基底设置为方形结构,所述垂直靠体设置在所述水平基底上相邻的两个周边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视屏幕无缝拼接用胶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垂直靠体包括间隔设置的多个凸片,其中设于水平基底其中一侧周边上的凸片的宽度,大于设于水平基底另一侧周边上的凸片的宽度。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视屏幕无缝拼接用胶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基底由玻璃材质制备而成,所述垂直靠体也由玻璃材料制备而成。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视屏幕无缝拼接用胶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器包括水平移动机构和垂直移动机构,其中所述水平移动机构用于驱动紫外灯在水平方向上进行移动,所述垂直移动机构用于驱动紫外灯在竖直方向上进行移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视屏幕无缝拼接用胶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移动机构包括固定架,所述固定架上开设有一滑轨,并在该滑轨上以滑动连接的方式设置有一滑块。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视屏幕无缝拼接用胶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垂直移动机构包括滚珠丝杠,所述滚珠丝杠以螺纹方式连接在滑块上,所述滚珠丝杠向下伸出滑块的一侧端部上固定有支架,且所述紫外灯固定地设置在支架上。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视屏幕无缝拼接用胶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滚珠丝杠向上伸出滑块的一侧端部上固定有一手轮。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视屏幕无缝拼接用胶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通过连杆设置在与水平基底处在同一平面的底座上,其中所述连杆相对于底座进行滑动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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