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回火炉烧嘴的管道系统有效
| 申请号: | 201721100197.1 | 申请日: | 2017-08-30 |
| 公开(公告)号: | CN207330990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5-08 |
| 发明(设计)人: | 李树健;李常平;李鹏南;牛秋林;唐思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南科技大学 |
| 主分类号: | C21D1/52 | 分类号: | C21D1/52;C21D9/00;C22F1/04 |
| 代理公司: | 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53 | 代理人: | 熊娴;冯子玲 |
| 地址: | 411201***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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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回火 炉烧嘴 管道 系统 | ||
1.一种回火炉烧嘴的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回火炉烧嘴的管道系统由进气管、排废管组成,进气管包括煤气管道(1)及助燃空气管道,煤气管道管径小于空气管道,排废管包括排渣管(13)、排气管(15)和排烟管(16);煤气管道(1)连接于回火炉烧嘴端盖(5)的上方,助燃空气管道连接于回火炉烧嘴端盖(5)的下方;煤气由上至下通入回火炉烧嘴内,助燃空气的进入方向与煤气相对,由回火炉烧嘴端盖的下方通入空气;排渣管(13)与助燃空气管道的出气口相连,排气管(15)的一端连接于回火炉烧嘴端盖(5)的一侧,另一端与排烟管(16)相连,所述排烟管(16)与排渣管(13)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回火炉烧嘴的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助燃空气管道包括助燃空气主管(3)、助燃空气一支路(6)和助燃空气二支路(9),所述助燃空气主管(3)、助燃空气一支路(6)和助燃空气二支路(9)通过第一三通接头(8)连通,所述助燃空气一支路(6)连接于回火炉烧嘴端盖(5)的下方,所述助燃空气二支路(9)、排烟管(16)和排渣管(13)通过第二三通接头(10)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回火炉烧嘴的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助燃空气二支路(9)和排渣管(13)位于同一轴线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回火炉烧嘴的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助燃空气二支路(9)与水平面的夹角为a,20°≤a≤40°。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回火炉烧嘴的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燃烧废渣通过助燃空气一支路(6)的管壁流下,流经助燃空气二支路(9)后由排渣管(13)排出。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回火炉烧嘴的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排渣管(13)设有两个排渣控制阀,两个排渣控制阀不同时开且不同时闭。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回火炉烧嘴的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进气管的管路上设有进气控制阀。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回火炉烧嘴的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排烟管(16)分为两段,两段排烟管与排气管(15)通过第三三通接头(14)连通。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回火炉烧嘴的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排烟管(16)末端设有引射器(17)。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回火炉烧嘴的管道系统,其特征在于:排渣管(13)的长度为10~3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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