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卡扣及发动机线束固定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720895159.3 | 申请日: | 2017-07-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7018086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2-16 |
发明(设计)人: | 邵浩军;赵旭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2B77/00 | 分类号: | F02B77/00;H02G3/02 |
代理公司: | 上海波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31264 | 代理人: | 孙燕娟 |
地址: | 310051 浙江省杭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发动机 固定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技术领域,且特别涉及一卡扣及发动机线束固定结构。
背景技术
线束是指将电线及其连接端子和其他零件组装成一体的电线束,汽车线束是汽车电路的网络主体,线束按照装配线的场所、形状、功能区分为蓄电池线束、发动机线束、机舱线束、仪表线束、顶棚线束、底盘线束、门线束、保险杠线束等。发动机线束是整车汽车运转的核心部件,也是保安防灾的重点审核对象,对其设计技术方案尤其关注以下要点:
1.根据线束的走向、整机的具体形状设置固定点,在线束的直线距离上两固定点间距一般不大于250mm;
2.在有震动的情况下,在和其他电器件连接的插接件前的线束上考虑设置固定点,防止接插件端子受力;
3.线束卡扣的通孔所在的钣金件面积要求不小于2倍的卡扣面面积,面积过小会造成钣金加工困难;
4.发动机线束于发动机上的钣金件锐边接触有10mm以上的间距,间距要考虑发动机震动,即X向±25mm,Y向±15mm,Z向±25mm以上;
5.接地点应根据不同的用电器类型(敏感部件、骚扰源)进行分配,不同类型的用电器不可以共用一个接地点。
以往的发动机线束在产生干涉时通过卡扣和钣金支架的配合来进行干涉规避,但卡扣和钣金支架较重,这增加了发动机本体的重量,且钣金支架增加了开发成本,其安装也不便。
实用新型内容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固定发动机线束的卡扣。
本实用新型另一目的在于提供能降低发动机本体的重量且安装方便的发动机线束固定结构。
为达上述优点,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卡扣,包括用于套设于线束外的卡箍部以及连接于卡箍部的卡止部,卡止部包括间隔设置的卡爪,在两个卡爪的内侧中部分别设有弹性舌片,自由状态下,相对的弹性舌片闭合,卡止状态下,相对的弹性舌片张开。
进一步地,弹性舌片沿与卡爪的延伸方向相反的方向延伸。
进一步地,卡爪包括相互平行设置的第一延伸部和从第一延伸部的末端沿着靠近彼此的方向延伸的第二延伸部。
进一步地,第二延伸部的末端设有钩部。
进一步地,第一延伸部和第二延伸部的接合处设有凹槽。
进一步地,弹性舌片为两对。
进一步地,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发动机线束固定结构,包括发动机线束、油气分离器、进气歧管、发电机支架和节温器壳体,发动机线束围绕油气分离器、进气歧管、发电机支架和节温器壳体设置,还包括四个如上所述的卡扣,油气分离器、进气歧管、发电机支架和节温器壳体上分别设置有凸板,四个卡扣的卡箍部分别套设于相应的发动机线束外,四个卡扣的卡止部分别卡止于四块凸板。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卡扣可以用于固定发动机线束。而本实用新型的发动机线束固定结构省去了钣金支架的制作,降低了开发成本,降低了发动机本体的重量,并且安装方便,缩短了工人操作的时间,提高了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的卡扣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更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为达成预定实用新型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方式及功效,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结构、特征及其功效,详细说明如后。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的卡扣包括用于套设于线束外的卡箍部1以及连接于卡箍部1的卡止部2。
在本实施例中,卡扣为钣金卡扣,卡箍部1为圆环状。
卡止部2包括间隔设置的卡爪21,22以及连接在卡爪21,22之间的连接部23。连接部23连接于卡箍部1的下端。卡爪21,22包括相互平行设置的第一延伸部211,221和从第一延伸部211,221的末端沿着靠近彼此的方向延伸的第二延伸部212,222。通过设置第二延伸部212,222可以增强卡止部2的卡固性能,避免卡止部2从下述的凸板滑脱。
第二延伸部212,222的末端设有钩部213,223,利用钩部213,223钩设于下述的凸板,可以进一步增强卡止部2的卡固性能,避免卡止部2的滑脱。第一延伸部211,221和第二延伸部212,222的接合处设有凹槽214,224。凹槽214,224可以容纳下述的凸板,以增强卡止部2的卡固性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20895159.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酒箱(古沱牌酒箱)
- 下一篇:包装盒(时珍医本包装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