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螺旋缠绕式吊灯有效
申请号: | 201720384003.9 | 申请日: | 2017-04-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6669508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1-24 |
发明(设计)人: | 吕烁;杨伟;吕达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山市大申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8/06 | 分类号: | F21S8/06;F21V31/00;F21V17/12;F21V23/00;F21Y115/10 |
代理公司: | 安徽信拓律师事务所34117 | 代理人: | 娄尔玉 |
地址: | 528478 广东省中***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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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螺旋 缠绕 吊灯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吊灯技术领域,特别是可螺旋缠绕式吊灯。
背景技术
现有户外吊灯一般是采用挂钩或者铁丝等结构与安装位置固定,挂钩容易受到风吹影响导致脱钩,损坏灯具,铁丝紧固容易生锈脱落,尤其是需要固定吊灯于体积较大的树上时,挂钩与铁丝皆无法有效固定,若使用大量铁丝缠绕则外形不够美观且人力物力成本高昂。此外,户外吊灯要求满足足够的IP等级以符合防水指标也是必须攻克的技术难关。
实用新型内容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可螺旋缠绕式吊灯,以解决户外吊灯在大体积树木上的稳定连接。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可螺旋缠绕式吊灯,包括长条状铝片、防水接头组件、防水三芯电线以及灯体组件,该长条状铝片中心位置由防水接头组件固定于灯体组件顶部,防水三芯电线依次穿过防水接头组件、长条状铝片与灯体组件电性连接。
所述灯体组件包括铝制灯罩、LED灯泡、电木灯头、灯座,该LED灯泡底端通过电木灯头与灯座底部连接,铝制灯罩罩设在LED灯泡外并与灯座连接,灯座底部与电木灯头之间设置有第一防水垫片。
所述防水接头组件包括牙管、螺母、防水接头、螺帽,牙管、螺母、防水接头、螺帽自灯座顶部起依次连接且所述防水三芯电线穿设其中,防水三芯电线下端还穿过灯座与电木灯头连接以供电给所述LED灯泡。
所述牙管与螺母之间设置有第二防水垫片,螺母与防水接头之间设置有第三防水垫片。
所述灯体组件还包括依次连接并通过实体牙管锁定铝制灯罩的第一环形管、第四防水垫片、玻璃片、第五防水垫片、第二环形管,铝制灯罩的底部边缘位于第四防水垫片与玻璃片之间,实体牙管上下两端通过装饰螺母锁紧。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可螺旋缠绕式吊灯通过设置可螺旋缠绕在树干上的长条状铝片来固定吊灯,不仅结构稳定且安装与拆卸皆高效完成,同时灯体组件设置多重防水机构,满足户外高等级的IP防护要求。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做进一步的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可螺旋缠绕式吊灯的组装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可螺旋缠绕式吊灯的爆炸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2所示,为本实用新型的可螺旋缠绕式吊灯,包括长条状铝片1、防水接头组件2、防水三芯电线3以及灯体组件4,该长条状铝片1中心位置由防水接头组件2固定于灯体组件4顶部,防水三芯电线3依次穿过防水接头组件2、长条状铝片1与灯体组件4电性连接。
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完善,所述灯体组件4包括铝制灯罩41、LED灯泡42、电木灯头43、灯座44,该LED灯泡42底端通过电木灯头43与灯座44底部连接,铝制灯罩41罩设在LED灯泡42外并与灯座44连接,灯座44底部与电木灯头43之间设置有第一防水垫片45,以防止水分从灯座44部分直接进入灯罩41内。
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完善,所述防水接头组件2包括牙管21、螺母22、防水接头23、螺帽24,牙管21、螺母22、防水接头23、螺帽24自灯座44顶部起依次连接且所述防水三芯电线3穿设其中,防水三芯电线3下端还穿过灯座44与电木灯头43连接以供电给所述LED灯泡42,此防水结构不仅实现灯体外的防水,且起到固定长条形铝片1的作用。
为进一步提高防水性能,所述牙管21与螺母22之间设置有第二防水垫片25,螺母22与防水接头23之间设置有第三防水垫片26。
在灯罩41下方,所述灯体组件4还包括依次连接并通过实体牙管40锁定铝制灯罩41的第一环形管46、第四防水垫片47、玻璃片48、第五防水垫片49、第二环形管50,铝制灯罩41的底部边缘位于第四防水垫片47与玻璃片48之间,实体牙管40上下两端通过装饰螺母51锁紧,第四防水垫片47、第五防水垫片49不仅提高灯体底部防水,还可保护玻璃片48不受环形管锁紧灯罩41时造成的损伤。
如上所述,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可螺旋缠绕式吊灯通过设置可螺旋缠绕在树干上的长条状铝片1来固定吊灯,不仅结构稳定且安装与拆卸皆高效完成,同时灯体组件4设置多重防水机构,满足户外高等级的IP防护要求。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先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并不限定于上述实施方式,只要以基本相同手段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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