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自组织式生态消浪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20285415.7 | 申请日: | 2017-03-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6570753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20 |
发明(设计)人: | 张彦辉;匡武;王翔宇;黄志;常凯;袁步先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E02B3/00 | 分类号: | E02B3/00;E02B3/06 |
代理公司: | 合肥市上嘉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34125 | 代理人: | 王伟 |
地址: | 230071 安徽省***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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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组织 生态 系统 | ||
1.一种自组织式生态消浪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柔性消浪植物带单元和刚性消浪骨架单元;
所述柔性消浪植物带单元包括多个定植麻袋,所述定植麻袋为装满土壤且内部定植有挺水植物的麻袋,多个所述定植麻袋沿着堤岸密布铺设在常水位水深≤1.2m的水域;
所述刚性消浪骨架包括多个木桩和多个活柳树桩,多个所述木桩和多个所述活柳树桩沿着堤岸打在所述柔性消浪植物带单元的内侧。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组织式生态消浪系统,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木桩和多个所述活柳树桩按照排桩或梅花桩的方式排布成一行或两行以上。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组织式生态消浪系统,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木桩和多个所述活柳树桩排成的每一行中,每延米至少分布1个所述活柳树桩,相邻两个所述活柳树桩之间至少分布一个所述木桩。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组织式生态消浪系统,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木桩和多个所述活柳树桩排成的每一行中,如果存在间距超过设定值的部分,则所述刚性消浪骨架还包括挂设在该间距超过设定值的部分上的竹排以及挂设在所述竹排上的防水土工布。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自组织式生态消浪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柳树桩的直径在8cm以上。
6.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自组织式生态消浪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木桩为直径在10cm以上的杉木。
7.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自组织式生态消浪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挺水植物为芦苇,芦苇采用根茎移种的方式定植于所述定植麻袋的土壤中。
8.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自组织式生态消浪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定植麻袋的土壤为消浪区外围的水体底泥。
9.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自组织式生态消浪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定植麻袋上穿设有定植木杆,所述定植木杆的上端露出水面、下端插入水底,所述定植木杆上设有通向定植麻袋内部的给药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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