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液晶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0140432.1 | 申请日: | 2017-02-16 |
公开(公告)号: | CN206532053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29 |
发明(设计)人: | 马雄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33 | 分类号: | G02F1/1333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11332 | 代理人: | 孟金喆,胡彬 |
地址: | 361101 福建省厦门市***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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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液晶 显示装置 | ||
1.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壳体,包括收容槽及承载部,所述收容槽包括底部及围绕所述底部边缘并沿远离所述底部方向延伸设置的侧部,所述承载部设置于所述收容槽的侧部边缘,所述承载部平行于所述底部并沿远离所述收容槽的方向延伸;
液晶显示模组,所述液晶显示模组的边缘与所述壳体的承载部粘贴连接;
背光模组,设置于所述壳体与所述液晶显示模组之间,位于所述壳体的收容槽内;
其中,所述壳体的承载部在靠近所述液晶显示模组的表面上设置有至少一段凸起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结构在垂直于所述承载部的方向上的高度为H,且0<H≤1毫米。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的承载部为矩形环状,仅其中两条相对的边上设置有所述凸起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的承载部为矩形环状,其中每条边上均设置有所述凸起结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结构在所述承载部上的垂直投影被所述侧部在所述承载部上的垂直投影完全覆盖。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结构在垂直于所述承载部且垂直于所述承载部延伸方向上的截面图形可以是直线组成的图形及直线与曲线组成的图形中的一种。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制成所述壳体的材料为聚碳酸酯。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表面设置黑金属层。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背光模组包括导光板和发光单元,所述发光单元设置在所述导光板一侧或者所述发光单元设置在所述导光板一侧的凹槽内。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显示模组包括盖板和液晶显示面板,所述盖板设置在所述承载部上,所述液晶显示面板通过光学胶贴合在所述盖板下方。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盖板包括触控电极,所述触控电极用于感知触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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