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网格化食品安全的监管方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711298930.X | 申请日: | 2017-12-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8053223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5-18 |
发明(设计)人: | 朱建勇;袁宜秀;吴智韶 | 申请(专利权)人: | 珠海华索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0 | 分类号: | G06Q30/00;G06K17/00 |
代理公司: | 杭州千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3246 | 代理人: | 郭扬部 |
地址: | 51900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网格 食品安全 监管 方法 系统 | ||
1.一种网格化食品安全的监管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骤:
采集食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消费企业的监管信息;
根据所述监管信息,判断食品在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否存在安全问题;
当存在安全问题时,向监管人员发出警报,并将产生不安全问题的环节的监管信息提供给监管人员。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网格化食品安全的监管方法,其特征在于,在采集食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消费企业的监管信息之后,还包括:
使用电子标签对每个食品产品进行标记,以便将所述食品产品在各个环节的监管信息进行关联。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网格化食品安全的监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将产生不安全问题的环节的监管信息提供给监管人员包括:
根据所述电子标签,获取产生不安全问题的环节的监管信息;
将产生不安全问题的环节的监管信息提供给监管人员。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网格化食品安全的监管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使用电子标签对每个食品产品进行标记之后,还包括:
提供追溯二维码,以便消费者通过终端扫描所述追溯二维码,以获取对应食品产品的产品追溯码;
根据所述终端提供的产品追溯码,提供对应产品的监管信息给所述终端,以便消费者通过所述终端了解对应产品的监管信息。
5.根据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网格化食品安全的监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监管信息至少包括:企业信息、从业人员、产品信息、原辅料信息、设备信息,食品进货、生产、销售信息。
6.一种网格化食品安全的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监管信息采集模块,用于采集食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消费企业的监管信息;
判断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监管信息,判断食品在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否存在安全问题;
警报模块,用于当存在安全问题时,向监管人员发出警报,并将产生不安全问题的环节的监管信息提供给监管人员。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网格化食品安全的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标记模块,用于使用电子标签对每个食品产品进行标记,以便将所述食品产品在各个环节的监管信息进行关联。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网格化食品安全的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警报模块包括:
监管信息获取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电子标签,获取产生不安全问题的环节的监管信息;
监管信息提供子模块,用于将产生不安全问题的环节的监管信息提供给监管人员。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网格化食品安全的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二维码提供模块,用于提供追溯二维码,以便消费者通过终端扫描所述追溯二维码,以获取对应食品产品的产品追溯码;
监管信息提供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终端提供的产品追溯码,提供对应产品的监管信息给所述终端,以便消费者通过所述终端了解对应产品的监管信息。
10.根据权利要求6-9任一项所述的网格化食品安全的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监管信息至少包括:企业信息、从业人员、产品信息、原辅料信息、设备信息,食品进货、生产、销售信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珠海华索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未经珠海华索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1298930.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