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共享单车停车管理方法及其管理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711269581.9 | 申请日: | 2017-12-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9872524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6-11 |
发明(设计)人: | 龙鳜劻;龙宗明;施祐呈;苏宏瑜;吴浚豪 | 申请(专利权)人: | 爱飞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G1/00 | 分类号: | G08G1/00;G07B15/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梁丽超;田喜庆 |
地址: | 中国***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停车区域 共享 停车位置 移动电子装置 二维条形码 指向 定位信号 管理系统 停车管理 信号产生装置 周边位置 条形码 智能车 比对 还车 影像 停车 涵盖 拍摄 | ||
1.一种共享单车停车管理方法,用于规范用户在归还共享单车时的停车位置及停车方向,其特征在于,所述共享单车停车管理方法包括:
选定多个适合作为所述共享单车停车点的位置设置多个停车区域,且在每一所述停车区域内设置多个停车位置;
在所述停车区域设置一定位信号产生装置,所述定位信号产生装置用于发出一定位信号,所述定位信号涵盖范围和所述停车区域的范围相符;
将多个指向图形分别设置在多个所述停车位置处,多个所述指向图形分别能够指示出一预定停车方向;
在每一所述共享单车上分别设置一二维条形码;所述二维条形码设置在所述共享单车上的位置,使得所述共享单车停放在所述停车位置时,所述共享单车上的所述二维条形码能够邻近所述停车位置上的所述指向图形;
当所述用户进行还车时,进行一定位确认程序及一停车方向确认程序;
其中,所述定位确认程序为通过所述共享单车上的一智能车锁,或者通过所述用户的一移动电子装置和所述定位信号产生装置通信,并借由所述智能车锁或所述移动电子装置是否接收到所述定位信号的方式辨别所述用户是否将所述共享单车停放在所述停车区域中;
所述停车方向确认程序为通过比对所述共享单车上的所述二维条形码及所述停车位置上的所述指向图形方向的方式,确认所述共享单车是否依照所述预定停车方向停放在所述停车位置上;
通过所述定位确认程序及所述停车方向确认程序确认所述共享单车确实停放在所述停车区域,且所述共享单车依照所述预定停车方向停放在所述停车位置后,才允许所述用户进行锁车,并停止计费。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享单车停车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停车方向确认程序中包括下列步骤:
通过所述用户的所述移动电子装置的一摄像装置拍摄所述二维条形码及所述指向图形,以产生一同时包含有所述二维条形码及所述指向图形的比对图形;
通过一影像辨识程序,辨识所述比对图形中所述二维条形码的位置及方向,以及所述比对图形中所述指向图形的位置及方向;
通过比对所述指向图形及所述二维条形码的角度及位置的偏差量,以判断所述共享单车依照所述预定停车方向停放在所述停车位置内。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共享单车停车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停车方向确认程序中,当通过所述移动电子装置的摄像模块拍摄所述二维条形码及所述指向图形的影像的步骤中,所述移动电子装置的显示画面显示一构图框,并指示所述用户拍摄所述二维条形码及所述指向图形的影像时,需将所述二维条形码及所述指向图形共同对准于所述构图框中。
4.如权利要求1至3其中任一项所述的共享单车停车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信号产生装置所产生的定位信号可选自射频无线信号、超声波信号或红外线信号的其中之一或其组合。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共享单车停车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用户进行还车程序时,若所述定位确认程序中判断所述共享单车停放位置未在所述停车区域内,或所述停车方向确认程序中判断所述共享单车停车方向和所述预定停车方向不符时,通过所述移动电子装置发出一警示信息,以提示所述用户需将所述共享单车停放在所述停车区域,或者提示所述用户需依照所述预定停车方向将所述共享单车停放在所述停车位置的信息。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共享单车停车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共享单车停放位置未在所述停车区域,或者是未依照所述预定停车方向停放在所述停车位置内,且所述用户仍欲继续进行锁车程序时,通过所述移动电子装置发出一警示信息提示所述用户将会进行一罚款程序,且于所述用户完成所述锁车程序后执行所述罚款程序。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共享单车停车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共享单车停放位置未在所述停车区域且所述用户仍欲继续进行锁车程序时,所述共享单车的后台系统改为由所述移动电子装置的定位信息作为所述共享单车停放位置的定位信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爱飞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爱飞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1269581.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