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锁结构及自行车有效
申请号: | 201711108254.5 | 申请日: | 2017-11-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9763724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07 |
发明(设计)人: | 魏永奎;汪成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5B71/00 | 分类号: | E05B71/00;E05B63/18;E05B15/00;E05B47/00 |
代理公司: | 深圳众鼎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25 | 代理人: | 谭果林 |
地址: | 518118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结构 自行车 | ||
1.一种锁结构,包括锁体、锁杆、第一锁扣、第一扭簧和定位组件,所述锁体上形成具有一开口的锁槽,所述锁杆可在开锁位置和锁止位置之间往返转动以开启或关闭所述开口;
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锁扣转动连接于所述锁体上,所述第一扭簧的两端分别连接在所述第一锁扣和所述锁体上;
所述锁杆由开锁位置转动至锁止位置时,所述第一锁扣可在所述锁杆的推动下克服所述第一扭簧的弹力由分离位置旋转至锁扣位置,在所述第一锁扣位于锁扣位置时,所述第一锁扣阻挡所述锁杆向开锁位置转动,所述定位组件限制所述第一锁扣向分离位置的转动以将所述第一锁扣保持在所述锁扣位置;
在所述定位组件解除对所述第一锁扣的转动限制时,所述第一锁扣借助所述第一扭簧的回复力由锁扣位置回复至分离位置,以解除对所述锁杆向所述开锁位置转动的阻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组件包括第二锁扣、第二扭簧和推杆装置,所述第二锁扣连接于所述锁体上,所述第二扭簧的两端分别连接在所述第二锁扣和所述锁体上;
在所述第一锁扣的锁扣位置,所述第二锁扣借助所述第二扭簧的弹力抵接在所述第一锁扣上以限制所述第一锁扣向分离位置的转动;
通过所述推杆装置推动所述第二锁扣脱离所述第一锁扣,以解除对所述第一锁扣向分离位置转动的限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锁扣和所述第二锁扣均呈弧形勾状,所述第一锁扣具有旋转端部和锁扣端部,所述第一锁扣的外弧面设置有缺口,所述第二锁扣具有抵接端部和施力端部;
所述锁杆由开锁位置转动至锁止位置时,所述锁杆与所述第一锁扣的旋转端部接触并推动所述第一锁扣由分离位置转动至锁扣位置,所述锁杆由所述第一锁扣的锁扣端部限位,所述第二锁扣的抵接端部抵靠在所述第一锁扣的外弧面上,所述第二锁扣在所述第一锁扣的推动下由初始位置转动至卡合位置,在所述卡合位置,所述第二锁扣的抵接端部卡入所述第一锁扣的缺口中,以限制所述第一锁扣的转动;
通过所述推杆装置推动所述第二锁扣的施力端部,以使所述第二锁扣由卡合位置旋转至初始位置,所述第二锁扣的抵接端部脱离所述第一锁扣的缺口,解除对所述第一锁扣的转动限制。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锁扣的中部设置有第一通孔,所述第一扭簧包括第一支撑端、第一螺旋部和第二支撑端,设置第一锁扣转轴穿过所述第一螺旋部和所述第一通孔并连接至所述锁体上,所述第一支撑端连接所述第一锁扣,所述第二支撑端连接所述锁体;
所述第二锁扣的中部设置有第二通孔,所述第二扭簧包括一体成型的第三支撑端、第二螺旋部和第四支撑端,设置第二锁扣转轴穿过所述第二螺旋部和所述第二通孔并连接至所述锁体上,所述第三支撑端连接所述第二锁扣,所述第四支撑端连接所述锁体。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杆装置包括电磁铁以及由所述电磁铁驱动位移的推杆。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组件还包括用于控制所述推杆装置的控制模块以及用于供电的电池,所述电池和所述控制模块电连接,所述控制模块和所述推杆装置电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锁杆与所述锁体转动连接的位置设置有第三扭簧;
所述锁杆由开锁位置转动至锁止位置时,所述第三扭簧被扭转;
解除对所述锁杆的转动限制时,所述锁杆借助所述第三扭簧的回复力由锁止位置转动至开锁位置。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锁杆的一端转动连接于所述开口的一侧,且所述锁杆的一端设置有用于施加转动力矩的施力部;所述第一锁扣、第一扭簧和定位组件设置于所述开口的另一侧,所述锁杆的另一端设置有用于推动所述第一锁扣的凸起部。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锁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锁体包括壳体和盖板,所述壳体为中空结构,所述盖板连接所述壳体,在所述壳体和所述盖板之间形成有容置空间,所述第一锁扣、第一扭簧和定位组件位于所述容置空间中。
10.一种自行车,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锁结构。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1108254.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