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触感反馈方法、终端及存储介质在审
申请号: | 201711059102.0 | 申请日: | 2017-11-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7741787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2-27 |
发明(设计)人: | 史大磊 | 申请(专利权)人: | 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1 | 分类号: | G06F3/01;G06F3/041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27 | 代理人: | 王宝筠 |
地址: | 51900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触感 反馈 方法 终端 存储 介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移动终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触感反馈方法、终端和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用于对移动终端的触控操作可能会带来一些震动效果,例如轻触的震动和按压的震动等。这些不同的操作对应的震动效果可以提醒用户正在执行此操作,但是这种提醒目前没有足够明确和鲜明。特别是对一些长过程的触控操作来说,目前的提醒仅仅是对整个事件的提醒,缺乏对过程节点的提醒,如此导致提醒不够鲜明和明确。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在长按触摸屏的过程中,让用户可以感受到鲜明的过程节点提醒和明确的阶段性。
为了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触感反馈方法,应用于移动终端,包括:
获取按压操作对应的压力大小;
判断所述压力大小及所述按压操作所处的阶段是否满足第一预设条件;若是,则输出第一触感反馈效果。
其中,所述按压操作包括下压压力增大阶段和抬起压力减小阶段;所述判断所述压力大小及所述按压操作所处的阶段是否满足第一预设条件包括:
判断所述压力大小是否达到第一预设值及所述按压操作是否处于下压压力增大阶段,若所述压力大小达到第一预设值且所述按压操作处于下压压力增大阶段则满足所述第一预设条件。
其中,所述第一触感反馈效果包括震动渐强。
还包括:
判断所述压力大小及所述按压操作所处的阶段是否满足第二预设条件;若是,则输出第二触感反馈效果。
其中,所述按压操作包括下压压力增大阶段和抬起压力减小阶段;所述判断所述压力大小及所述按压操作所处的阶段是否满足第二预设条件包括:
判断所述压力大小是否达到第二预设值及所述按压操作是否处于抬起压力减小阶段,所述压力大小达到第二预设值且所述按压操作处于抬起压力减小阶段则满足所述第二预设条件。
还包括:
判断所述压力大小及所述按压操作所处的阶段是否满足第三预设条件;若是,则结束所述第一触感反馈效果。
其中,所述按压操作包括下压压力增大阶段和抬起压力减小阶段;所述判断所述压力大小及所述按压操作所处的阶段是否满足第三预设条件包括:
判断所述压力大小是否达到第三预设值及所述按压操作是否处于抬起压力减小阶段,若所述压力大小达到第三预设值且所述按压操作处于抬起压力减小阶段则满足所述第三预设条件。
其中,所述第一触感反馈效果包括:
震动渐强至所述下压压力增大阶段和抬起压力减小阶段的临界点后震动渐弱,至满足所述第三预设条件时震动结束。
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终端,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计算机可读程序代码,所述处理器用于执行所述计算机可读程序代码以实现上述权利要求中的方法。
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可读程序代码,所述计算机可读程序代码被执行时以实现上述权利要求中的方法。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一种触感反馈方法的一个实施例的流程图;
图2是本发明一个实施例中的按压操作过程中按压时间与手指按压触摸屏的压力大小的坐标关系图;
图3是本发明移动终端的一个实施例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描述的更清晰,以下结合具体的实施例加以说明,并参照附图对本发明进行详细的说明。
参照图1,图示了本发明一种触感反馈方法的一个实施例的流程图。本发明的方法应用于移动终端,其可以是手机或者平板电脑等。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1:获取按压操作对应的压力大小;
此处的按压操作可以是指用户手指按压触摸屏的操作,也可以是指用户手指按压指纹识别面板的操作,还可以是手指按压任何能够检测按压压力的操作,本发明对此没有限制。当然除了手指也可以是别的可以通过按压产生压力的物体,本发明对此也没有限制。为便于描述,下文皆以按压触摸屏为例进行说明,可以理解同样适用于按压指纹识别面板等其它任何可以检测按压压力的操作。
无论何种按压操作,按压操作的过程都可以分解为多个具体操作,“对应”可以理解为每一个具体操作对应相应具体操作时的手指按压触摸屏的压力的大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未经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1059102.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