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光学镜头有效
申请号: | 201710750843.7 | 申请日: | 2017-08-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9425958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15 |
发明(设计)人: | 姚波;王东方;谢前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舜宇车载光学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13/00 | 分类号: | G02B1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04 | 代理人: | 王达佐;王艳春 |
地址: | 315400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光学 镜头 | ||
1.光学镜头,其中具有光焦度的透镜的数量是七片,分别是: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第五透镜、第六透镜和第七透镜,所述第一透镜至所述第七透镜沿着光轴由物侧至像侧依序排列,
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透镜、所述第三透镜和所述第六透镜都具有负光焦度;
所述第二透镜、所述第四透镜、所述第五透镜和所述第七透镜都具有正光焦度;
其中,
所述第一透镜和所述第三透镜的物侧面都为凹面,像侧面都为凸面;
所述第二透镜和所述第五透镜的物侧面和像侧面都为凸面;
所述第六透镜的物侧面和像侧面都为凹面;以及
所述第七透镜的物侧面为凸面,像侧面为凹面;
其中,所述光学镜头满足(D×180°)/(h×FOV)≤14.4,
其中,FOV为所述光学镜头的最大视场角;
D为所述光学镜头最大视场角所对应的所述第一透镜物侧面的最大通光口径;以及
h为所述光学镜头最大视场角所对应的像高。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的物侧面为凸面,像侧面为凹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的物侧面和像侧面都为凸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镜头还包括设置于所述光学镜头物侧与所述第一透镜之间的光阑。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镜头还包括设置于所述第一透镜与所述第二透镜之间的光阑。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七透镜为非球面镜片。
7.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和所述第三透镜胶合组成第一胶合透镜。
8.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透镜和所述第六透镜胶合组成第二胶合透镜。
9.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的中心至所述光学镜头的成像面在所述光轴上的距离TTL与所述光学镜头的整组焦距值f之间满足:TTL/f≤3.5。
10.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其中具有光焦度的透镜的数量是七片,分别是: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第五透镜、第六透镜和第七透镜,所述第一透镜至所述第七透镜沿着光轴由物侧至像侧依序排列,
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透镜、所述第三透镜和所述第六透镜都具有负光焦度;
所述第二透镜、所述第四透镜、所述第五透镜和所述第七透镜都具有正光焦度;
其中,
所述第一透镜和所述第三透镜的物侧面都为凹面,像侧面都为凸面;
所述第二透镜和所述第五透镜的物侧面和像侧面都为凸面;
所述第六透镜的物侧面和像侧面都为凹面;
所述第七透镜的物侧面为凸面,像侧面为凹面;
所述第二透镜和所述第三透镜胶合组成第一胶合透镜;以及
所述第五透镜和所述第六透镜胶合组成第二胶合透镜;
其中,所述光学镜头满足(D×180°)/(h×FOV)≤14.4,
其中,FOV为所述光学镜头的最大视场角;
D为所述光学镜头最大视场角所对应的所述第一透镜物侧面的最大通光口径;以及
h为所述光学镜头最大视场角所对应的像高。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的物侧面为凸面,像侧面为凹面。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光学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的物侧面和像侧面都为凸面。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宁波舜宇车载光学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宁波舜宇车载光学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710750843.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