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标示腮红区域的身体信息分析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710611938.0 | 申请日: | 2017-07-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9299636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2-01 |
发明(设计)人: | 沈轼荣;季敏昶;林晖腾 | 申请(专利权)人: | 丽宝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K9/00 | 分类号: | G06K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梁挥;许志影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北***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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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脸型 标示 人脸 影像撷取模块 处理单元 电性连接 分析装置 身体信息 外部影像 显示模块 辨识 撷取 记录 | ||
1.一种可标示腮红区域的身体信息分析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影像撷取模块,用以撷取一外部影像;
一处理单元,电性连接该影像撷取模块,记录有多个脸型及分别对应至各该脸型的多个标示程序,该处理单元对该外部影像进行辨识,当于该外部影像中辨识出一人脸时对该人脸的各部位进行定位,并且判断该人脸的脸型;
其中,该处理单元于判断该人脸为该多个脸型的其中之一时,执行该脸型所对应的该标示程序以于该人脸上标示一腮红区域;及
一显示模块,电性连接该处理单元,显示该人脸及该腮红区域,并且该腮红区域与该人脸重叠。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标示腮红区域的身体信息分析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处理单元包括:
一脸部辨识模块,对该外部影像进行辨识,以判断该外部影像中是否存在该人脸;
一定位模块,对该人脸进行定位,并且判断该人脸为该多个脸型的其中之一;及
一标示模块,依据该脸型执行该多个标示程序的其中之一,以于该人脸上标示该腮红区域。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标示腮红区域的身体信息分析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标示模块于该人脸被判断为椭圆形脸时采用一第一标示程序于该人脸上标示一腮红区域。
4.根据权利要求3所示的可标示腮红区域的身体信息分析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标示模块于该人脸为椭圆形脸时执行该第一标示程序,以执行下列动作:
由该人脸的一眼睛下缘位置产生一第一水平线;
取得该第一水平线与该人脸的轮廓的一第一交点;
由该第一交点连接该人脸的一嘴角位置以取得一第一辅助线;
由该嘴角位置产生一第二水平线;
取得该第二水平线与该人脸的轮廓的一第二交点;
由该第二交点连接该人脸的一下眼皮中点位置以取得一第二辅助线;
由该人脸的一鼻子最低点位置产生一第三水平线以做为一第三辅助线;及
由该第一辅助线、该第二辅助线及该第三辅助线构成该腮红区域。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标示腮红区域的身体信息分析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标示模块于该人脸被判断为圆形脸或方形脸时采用一第二标示程序于该人脸上标示该腮红区域。
6.根据权利要求5所示的可标示腮红区域的身体信息分析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标示模块于该人脸为圆形脸或方形脸时执行该第二标示程序,以执行下列动作:
由该人脸的一鼻子最低点位置产生一第一水平线;
由该人脸的一眼睛下缘位置产生一第二水平线;
取得该第二水平线与该人脸的轮廓的一第一交点;
由该第一交点连接该人脸的一鼻翼最高点位置以取得一第四辅助线;
将该第四辅助线向下平移至与该第一水平线相交的位置,以取得一第五辅助线;
由该人脸的一嘴角位置产生一垂直线以做为一第六辅助线;及
由该第四辅助线、该第五辅助线及该第六辅助线构成该腮红区域。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标示腮红区域的身体信息分析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标示模块于该人脸被判断为长形脸时采用一第三标示程序于该人脸上标示该腮红区域。
8.根据权利要求7所示的可标示腮红区域的身体信息分析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标示模块于该人脸为长形脸时执行该第三标示程序,以执行下列动作:
由该人脸的一眼睛下缘位置产生一第一水平线以做为一第七辅助线;
由该人脸的一鼻翼最高点位置产生一第二水平线以做为一第八辅助线;
由该人脸的一鼻翼外侧位置产生一垂直线以做为一第九辅助线;及
由该第七辅助线、该第八辅助线及该第九辅助线构成该腮红区域。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标示腮红区域的身体信息分析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标示模块于该人脸被判断为倒三角形脸或菱形时采用一第四标示程序于该人脸上标示该腮红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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