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二次电池、电池包及车辆有效
申请号: | 201710153423.0 | 申请日: | 2017-03-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7204455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27 |
发明(设计)人: | 山下泰伸;伊势一树;松野真辅;高见则雄;稻垣浩贵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东芝 |
主分类号: | H01M4/485 | 分类号: | H01M4/485;H01M4/58;H01M4/505;H01M4/525;H01M4/66;H01M10/42;H01M10/36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陈建全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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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二次 电池 车辆 | ||
1.一种锂二次电池,其具备:
正极;
负极,其包含至少在表面的一部分上具有含碳被覆层的负极集电体和负极合剂层,所述负极合剂层配置在所述负极集电体上、并且含有负极活性物质,所述负极活性物质含有含钛氧化物;以及
电解液,其含有水系溶剂和电解质,并且pH为13以下,
所述锂二次电池的满充电状态的电池电压为2V以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二次电池,其中,所述含碳被覆层具有10nm以上且3μm以下的厚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锂二次电池,其中,所述含碳被覆层中的碳的含量为60重量%以上且98重量%以下。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锂二次电池,其中,所述电解液含有选自NO3-、Cl-、LiSO4-、SO42-及OH-中的至少一种阴离子。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锂二次电池,其中,所述负极活性物质含有选自由LixTiO2表示的氧化钛和具有尖晶石型结构的锂钛氧化物中的至少一种化合物,x为0≤x≤1。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锂二次电池,其中,所述正极含有正极活性物质,所述正极活性物质含有选自由通式LixFePO4表示且0≤x≤1的磷酸化合物、由通式LixMn2O4表示且0<x≤1的锂锰复合氧化物以及由通式LixCoO2表示且0<x≤1的锂钴复合氧化物中的至少一种化合物。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锂二次电池,其中,所述正极含有至少在表面的一部分上具有含碳被覆层的正极集电体。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锂二次电池,其中,所述负极集电体包含导电性箔,所述导电性箔包含选自铝、铜、锌、镍、钛和不锈钢中的至少一种金属。
9.一种电池包,其具备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锂二次电池。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池包,其进一步包含通电用的外部端子和保护电路。
11.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电池包,其具备多个所述锂二次电池,所述锂二次电池以串联、并联或组合串联及并联的方式电连接。
12.一种车辆,其搭载有权利要求9~11中任一项所述的电池包。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车辆,其中,所述电池包回收所述车辆的动力的再生能量。
14.一种固定用电池,其使用了权利要求9~11中任一项所述的电池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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