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内照明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710061185.0 | 申请日: | 2017-0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7023792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08 |
发明(设计)人: | 登立和真;佐藤和也;杉本晃三 | 申请(专利权)人: | 矢崎总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21S8/10 | 分类号: | F21S8/10;F21V19/00;F21V23/00;B60Q3/267;B60Q3/20;B60Q3/80;F21W101/02;F21W101/08;F21Y115/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奉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464 | 代理人: | 吴立,邹轶鲛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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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照明 装置 | ||
1.一种车内照明装置,其设置于车辆的门,其特征在于,
所述车内照明装置包括:
门警告灯,其设置在打开所述门时被操作的门把手的附近并显示所述门的开关状态;
门把手照明灯,其对所述门把手进行照明;
装饰灯,其发出装饰光;以及
第一控制装置,其控制所述门警告灯、所述门把手照明灯和所述装饰灯的点亮熄灭,
所述第一控制装置在所述门为开状态时,使所述门警告灯、所述门把手照明灯和所述装饰灯以预定的警报颜色点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的车内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控制装置在所述门被关闭时,使所述门警告灯、所述门把手照明灯和所述装饰灯以不同于所述警报颜色的颜色点亮或者熄灭。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内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门包括:
脚边照明灯,其对车内的底部进行照明;
凹槽照明灯,其对设置于所述门的门凹槽进行照明;
收纳部照明灯,其对设置于所述门的收纳部进行照射;以及
第二控制装置,其控制所述脚边照明灯、所述凹槽照明灯和所述收纳部照明灯的点亮熄灭,
所述第二控制装置基于乘员所进行的操作,将所述脚边照明灯、所述凹槽照明灯和所述收纳部照明灯点亮熄灭。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内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控制装置连接于与所述脚边照明灯、所述凹槽照明灯及所述收纳部照明灯相连的线束,与该线束一起与吸音材料一体地设置并组装在所述门的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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