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平视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10040258.8 | 申请日: | 2017-01-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6997096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4-06 |
发明(设计)人: | 川名正直;马场智之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胶片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2B27/01 | 分类号: | G02B27/01;B60K35/00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刘文海 |
地址: | 日本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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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平视 显示装置 | ||
1.一种平视显示装置,在与观察者对置的图像反射面中使显示于图像显示面的图像的显示光向所述观察者侧反射,相对于所述观察者以越过所述图像反射面的方式将所述图像放大显示为虚像,
其特征在于,
所述平视显示装置具有:
具有光焦度的第一反射镜;
具有光焦度的第二反射镜;以及
设有开口的遮光构件,
所述开口配置于所述图像显示面与所述第二反射镜之间,
从所述图像显示面射出的显示光按照所述第一反射镜、所述第二反射镜、所述第一反射镜的顺序进行反射,并通过所述开口而到达所述图像反射面,
所述平视显示装置满足下述条件式(2):
20<α<45...(2)
其中,
α:从所述图像显示面的可显示图像区域的中心射出的光束中的、最开始射入所述第一反射镜的位置的相对于所述第一反射镜的反射面的法线的入射角为最小的光线的入射角。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平视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从所述图像显示面到所述第一反射镜为止的所述显示光的光路中不含有光偏转机构,
所述图像显示面配置在从所述开口射入的外部光不直接照射的位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平视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将所述第一反射镜与所述图像反射面之间的所述显示光的光路方向设为上下方向、将所述第一反射镜侧设为下侧并将所述图像反射面侧设为上侧时,
所述开口的至少一部分位于比所述第二反射镜的反射面的上端靠上方的位置。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平视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平视显示装置满足下述条件式(1):
5<Sm/Si<30...(1)
其中,
Si:所述图像显示面中的可显示图像面积;
Sm:所述第二反射镜的反射面的表面积。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平视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平视显示装置满足下述条件式(1-1):
7<Sm/Si<27...(1-1)。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平视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平视显示装置满足下述条件式(2-1):
25<α<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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