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重复使用的可抛弃用品及因此的透析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1680063477.1 | 申请日: | 2016-10-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8352189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7-31 |
发明(设计)人: | 法比奥·利索尼 | 申请(专利权)人: | 费森尤斯医疗护理德国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G16H20/30 | 分类号: | G16H20/30;G16H10/65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王萍;杨林森 |
地址: | 德国巴***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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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可重复 抛弃 存储器装置 医疗设备 患者身份数据 第二存储器 医学治疗 一次写入存储器 存储预定数据 生产期间 透析设备 未授权 编程 存储 生产 | ||
1.一种用于由相应医疗设备(A)在医学治疗过程内使用的可重复使用的可抛弃用品(1),所述可重复使用的可抛弃用品(1)包括:
用于存储预定数据的第一存储器装置(MEM1),其中,所述第一存储器装置在所述可重复使用的可抛弃用品(1)的生产期间被编程,其中,所述第一存储器装置(MEM1)被保护以防止在生产之后的任何更改或任何授权的更改,
用于存储患者身份数据的第二存储器装置(MEM2),其中,所述第二存储器装置是一次写入存储器,
其中,仅允许关于相同的患者身份数据来重复使用所述可重复使用的可抛弃用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重复使用的可抛弃用品(1),其中,所述第一存储器装置(MEM1)包括防止在存储之后更改包含在所述第一存储器装置中的数据的硬件锁。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重复使用的可抛弃用品(1),其中,所述第一存储器装置(MEM1)包括防止在存储之后未授权地更改包含在所述第一存储器装置中的数据的软件锁。
4.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可重复使用的可抛弃用品(1),其中,所述第一存储器装置(MEM1)包括从包括品牌、货号、批号、安全码的组中选择的数据。
5.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可重复使用的可抛弃用品(1),其中,所述第一存储器装置(MEM1)包括从包括最大使用次数、最长运行时间、最佳使用期限、安全码的组中选择的数据。
6.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可重复使用的可抛弃用品(1),还包括第三存储器装置,其中,所述第三存储器装置(MEM3)包括从包括治疗相关数据的日志的组中选择的数据。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重复使用的可抛弃用品(1),其中,所述第三存储器装置(MEM3)包括防止在存储之后未授权地更改包含在所述第三存储器装置中的数据的软件锁。
8.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可重复使用的可抛弃用品(1),其中,所述第二存储器装置(MEM2)包括防止在存储之后未授权地更改包含在所述第二存储器装置中的数据的软件锁。
9.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可重复使用的可抛弃用品(1),其中,由所述可重复使用的可抛弃用品(1)来控制重复使用。
10.根据任一前述权利要求所述的可重复使用的可抛弃用品(1),其中,所述医学治疗过程是透析过程,并且其中,所述相应医疗设备(A)是透析设备。
11.一种用于在医学治疗过程内使用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一项所述的可重复使用的可抛弃用品(1)的医疗设备(A),所述医疗设备(A)包括:
用于从所述可重复使用的可抛弃用品(1)的第一存储器装置(MEM1)读取数据的装置,
用于从所述可重复使用的可抛弃用品(1)的第二存储器装置(MEM2)读取的装置,
其中,仅允许关于相同的患者身份数据来重复使用所述可重复使用的可抛弃用品。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医疗设备(A),其中,所述医疗设备(A)包括用于将数据存储在所述第三存储器装置(MEM3)中的装置。
13.根据权利要求11或12所述的医疗设备(A),其中,所述第三存储器装置(MEM3)包括防止在存储之后未授权地更改包含在所述第二存储器装置中的数据的软件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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