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机动车辆的发光信号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51119.9 | 申请日: | 2016-08-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7923595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29 |
发明(设计)人: | A·卡鲁热;S·西芒德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标致雪铁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43/33 | 分类号: | F21S43/33;F21S45/47;F21V29/15;B60Q1/26;F21V29/505;F21W103/35;F21W103/40;F21W103/20;F21W107/10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马文斐 |
地址: | 法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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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机动车辆 发光 信号 装置 | ||
1.一种机动车辆的发光信号装置(10),所述装置(10)至少包括第一光源(30)、第二光源(40)、第一反射器(50)和第二反射器(60),所述第一反射器适用于形成用于反射所述第一光源(30)的反射部件的至少一部分,所述第二反射器适用于形成用于反射所述第二光源(40)的反射部件,第二光源(40)比第一光源(30)释放更多的热量,并且第二反射器(60)具有的热阻大于第一反射器(50)的热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10),其中,第二反射器(60)适用于形成用于反射第一光源(30)的反射部件的一部分。
3.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10),其中,第一反射器(50)由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制成。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10),其中,第二反射器(60)由聚碳酸酯制成。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10),所述装置包括用于装配第一反射器(50)和第二反射器(60)的壳体(20),第一反射器(50)与所述壳体(20)一体成型。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装置(10),其中,第二反射器(60)包括主体(61)和副体(62),所述主体形成用于反射第二光源(40)的反射部件,所述副体形成用于反射第一光源(30)的反射部件的一部分。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10),其中,第二反射器(60)的主体(61)和副体(62)限定了冷却体积(70)。
8.根据权利要求1、2和7中任一项所述的装置(10),所述装置是机动车辆的后发光信号装置。
9.一种车辆,所述车辆包括至少一个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发光信号装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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