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影响工件的锤击装置和相应的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680011957.3 | 申请日: | 2016-02-24 |
| 公开(公告)号: | CN107438497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9-24 |
| 发明(设计)人: | A·奥斯特塔格;S·岑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埃科罗尔刀具技术股份公司 |
| 主分类号: | B23P9/04 | 分类号: | B23P9/04;C21D7/04;B21J7/00 |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侯鸣慧 |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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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影响 工件 装置 相应 方法 | ||
1.一种用于影响工件(14)的边缘区域的锤击装置(10),具有
(a)用于作用到所述工件(14)上的冲击工具(16),
(b)冲击机构(18),该冲击机构具有第一冲击器(20.1),该第一冲击器用于产生作用到所述冲击工具(16)上的冲击脉冲,和
(c)用于驱动所述冲击机构(18)的驱动装置(32),
(d)其中,所述冲击机构(18)具有至少一个第二冲击器(20.2),所述第二冲击器用于产生作用到所述冲击工具(16)上的冲击脉冲,其特征在于,
(e)所述冲击机构(18)具有
-沿驱动轴线(A)延伸的驱动轴(30),和
-用于将驱动轴(30)的旋转运动转换为平移运动的摆动环(28)并且
(f)第一冲击器(20.1)和第二冲击器(20.2)由所述摆动环(28)驱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锤击装置(10),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冲击器(20.1)以相对于所述驱动轴线呈锐角的第一冲击角度(α1)可运动地受支承,并且,
-所述第二冲击器以相对于所述驱动轴线(A)呈锐角的第二冲击角度(α2)可运动地受支承。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锤击装置(10),其特征在于,
-所述摆动环(28)相对于所述驱动轴(30)以摆动角度(τ)定向,并且,
-所述驱动装置(32)具有用于调节所述摆动角度(τ)的摆动角度调节装置(44)。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锤击装置(10),其特征在于,设有
-至少一个用于测量第一冲击器(20.1)和第二冲击器(20.2)的冲击的冲击强度的传感器(88),以及,
-控制装置(86),所述控制装置与所述传感器(88)以及与用于调节摆动角度(τ)的所述摆动角度调节装置(44)连接并且设置用于控制和/或调节冲击能量(E)。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锤击装置(10),其特征在于,
(a)所述冲击机构(18)具有冲头(58)并且
(b)所述冲击工具(16)包括
-第一冲击元件(72.1),
-至少一个第二冲击元件(72.2),
-对于每个冲击元件(72)包括笼体(74),冲击元件(72)沿一个方向可运动地被关收在该笼体中,和
-能够流动的、不可压缩的冲击脉冲传递介质(68),所述冲击脉冲传递介质布置用于将冲击脉冲从所述冲头(58)传递到冲击元件(72)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锤击装置(10),其特征在于,
-第一冲击元件(72.1)布置用于实施沿第一作用运动方向(r1)的作用运动,并且,
-第二冲击元件(72.2)布置用于实施沿第二作用运动方向(r2)的作用运动,该第二作用运动方向与所述第一作用运动方向(r1)不同。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锤击装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冲击工具(16)具有可摆动的冲杆(64)。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锤击装置(10),其特征在于,
-所述冲击机构(18)具有第一冲击锤(54.1)和至少一个第二冲击锤(54.2),所述第一冲击锤和第二冲击锤能相对彼此运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锤击装置(10),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冲击锤(54.1)可摆动地受支承,使得该第一冲击锤(54.1)在所述锤击装置(10)运行时实施沿第一作用运动方向(r1)的作用运动,并且,所述第二冲击锤(54.2)可摆动地受支承,使得所述第二冲击锤(54.2)在所述锤击装置(10)运行时实施沿第二作用运动方向(r2)的作用运动,该第二作用运动方向与所述第一作用运动方向(r1)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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