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云台固定架及具有该云台固定架的无人机有效
申请号: | 201680002495.9 | 申请日: | 2016-09-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6715268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4-23 |
发明(设计)人: | 廖然;熊荣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大疆灵眸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4D47/08 | 分类号: | B64D47/08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思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415 | 代理人: | 方志炜 |
地址: | 518057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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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固定 具有 无人机 | ||
1.一种云台固定架,用于安装于无人机的机身上,以固定用于承载拍摄器的云台,其特征在于,所述云台固定架包括主体部、设置于主体部上的用以与无人机的机身固定的卡接部、用以限制所述云台运动的定位部以及设置于所述主体部上用以与无人机的机身配合的导向部,其中所述定位部包括用于容纳至少部分所述云台的定位空间;所述导向部能够使所述云台固定架相对于所述机身沿预设方向滑动,直至所述卡接部与所述机身相卡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云台固定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接部包括位于所述主体部两侧的支撑部,及设置于所述支撑部上端外侧的凸起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云台固定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部还包括用以与所述云台配合的夹片。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云台固定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部包括两侧壁,所述夹片设置于所述侧壁的内侧并延伸到所述定位空间内。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云台固定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部还包括设置于所述主体部底部、用以与所述云台适配的开槽,其中该开槽与所述定位空间连通。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云台固定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部包括上部和下部,其中所述导向部和卡接部设置在所述主体部的上部,所述定位部设置在所述主体部的下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云台固定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部与所述卡接部设置于所述主体部上部的两侧,且所述导向部与所述卡接部之间设有隔离空间。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云台固定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在所述主体部中部两外侧的手持部。
9.一种无人机,包括机身、用于承载拍摄器的云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还包括安装于无人机的机身上,用以固定所述拍摄器的云台固定架;该云台固定架包括主体部、设置于该主体部上的与无人机的机身固定的卡接部、用以限制所述云台运动的定位部以及设置于主体部上用以与无人机的机身配合的导向部,其中所述定位部包括用于容纳部分所述拍摄器的定位空间;所述导向部能够使所述云台固定架相对于所述机身沿预设方向滑动,直至所述卡接部与所述机身相卡合。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接部包括位于所述主体部两侧的支撑部,及设置于所述支撑部上端外侧的凸起部;所述机身上设有与所述卡接部的凸起部配合的卡槽。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云台包括一插接空间;所述定位部还包括与所述插接空间配合的夹片。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云台包括轴臂和云台护线板,所述插接空间位于所述轴臂与所述云台护线板之间。
13.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云台包括镜头护线盖,所述定位部还包括设置于所述主体部底部、用以与所述镜头护线盖适配的开槽,其中该开槽与所述定位空间连通。
14.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部包括上部和下部,其中所述导向部和所述卡接部设置在所述主体部的上部,所述定位部设置在所述主体部的下部。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部与所述卡接部设置于所述主体部上部的两侧,且所述导向部与所述卡接部之间设有隔离空间。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云台固定架还包括设置在所述主体部中部两外侧的手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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