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分体式电动车把、电动轮椅有效
申请号: | 201621023640.5 | 申请日: | 2016-08-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6239622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6-13 |
发明(设计)人: | 王仰昆 | 申请(专利权)人: | 卫美恒(苏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G5/10 | 分类号: | A61G5/10;A61G5/04;A61G5/02;B62K17/00 |
代理公司: | 南京钟山专利代理有限公司32252 | 代理人: | 田媛,靳静 |
地址: | 215126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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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体式 电动 车把 轮椅 | ||
1.分体式电动车把,其特征是:它包括车把竖杆(101)、安装在所述的车把竖杆(101)下端部的电机轮(103)、电池(102)以及用于连接在轮椅车架(300)上的车架连接件(200),所述的车把竖杆(100)上固定连接有车把连接件(111),所述的车把连接件(111)与横梁组件的前端部相连接,所述的横梁组件的后端部连接有双头连接座(114),所述的双头连接座(114)上固定连接有第一套管(119),所述的车架连接件(200)包括与所述的第一套管(119)滑动配合连接的第二套管(201),所述的第一套管(119)与第二套管(201)之间还设置有可使两者相对固定的锁定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体式电动车把,其特征是:所述的第一套管(119)和第二套管(201)上分别开设有相对的锁孔,所述的锁定机构包括锁销(123)、转动连接在所述的双头连接座(114)上的锁杆(120)以及设置在所述的锁杆(120)底部的锁钩(121),所述的双头连接座(114)上设置有锁闩,当所述的锁定机构处于锁定状态时,锁销(123)同时穿过所述的第一套管(119)和第二套管(201)上的锁孔,所述的锁钩(121)在下方钩住双头连接座(114)的锁闩;当所述的锁定机构处于解锁状态下,所述的锁钩(121)与所述的锁闩脱钩,所述的锁销(123)离开所述的第一套管(119)和/或第二套管(201)的锁孔。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分体式电动车把,其特征是:所述的横梁组件包括前端部转动连接在所述的车把连接件(111)上的第一摆杆(112)、第二摆杆(113)和下端部转动连接在第二摆杆(113)上的第三摆杆(115),所述的第一摆杆(112)和第二摆杆(113)的后端部转动连接在所述的双头连接座(114)上,所述的第三摆杆(115)的上端部与所述的锁杆(120)转动连接,所述的车把连接件(111)、第一摆杆(112)、第三摆杆(115)、部分第二摆杆(113)构成第一四连杆机构,所述的第三摆杆(115)、部分第二摆杆(113)、双头连接座(114)、锁杆(120)构成第二四连杆机构,所述的第三摆杆(115)与所述的锁钩(121)分居第一摆杆(112)与双头连接座(114)的铰接点的两侧,当所述的锁定机构处于锁定状态下,所述的第二摆杆(113)与第三摆杆(115)的铰接点、所述的第三摆杆(115)与锁杆(120)的铰接点、所述的锁杆(120)与双头连接座(114)的铰接点连成一条直线;当所述的锁定机构处于解锁状态下,所述的第三摆杆(115)与锁杆(120)的铰接点位于所述的第二摆杆(113)与第三摆杆(115)的铰接点与所述的锁杆(120)与双头连接座(114)的铰接点连线的下方。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体式电动车把,其特征是:所述的第一摆杆(112)和第二摆杆(113)与所述的车把连接件(111)的铰接点之间的距离小于所述的第三摆杆(115)的长度,第一摆杆(112)和第二摆杆(113)与所述的双头连接座(114)的铰接点之间的距离也小于所述的第三摆杆(115)的长度。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分体式电动车把,其特征是:所述的第一摆杆(112)的后端部开设有空腔,所述的第三摆杆(115)的上端部收容在所述的空腔内。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分体式电动车把,其特征是:所述的锁杆(120)的上端部还设置有解锁按钮,所述的锁杆(120)内可滑动地设置有与所述的解锁按钮联动的传动杆(122),所述的传动杆(122)下端部与所述的锁钩(121)转动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体式电动车把,其特征是:所述的双头连接座(114)的下方还转动连接有支撑脚(116)。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体式电动车把,其特征是:所述的车架连接件包括横撑杆(202)、一对设置在所述的横撑杆(202)两端部的抱箍(204),所述的第二套管(201)固定连接在横撑杆(202)上,所述的抱箍(204)可拆卸地与轮椅车架(300)相连。
9.电动轮椅,其特征是:包括车架(300)、转动连接在车架(300)上的前轮(306)和后轮(304)以及如权利要求1至8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分体式电动车把(100),所述的电动车把(100)可拆卸地连接在车架(300)上。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动轮椅,其特征是:所述的车架(300)包括前轮竖杆(302)、后轮竖杆(305)、底杆(303)和多根左右设置的横杆,所述的车架连接件(200)可拆卸地连接在所述的前轮竖杆(302)或底杆(303)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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