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利用水泥窑处理城市垃圾系统辅助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620959085.0 | 申请日: | 2016-08-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6191595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24 |
发明(设计)人: | 李大明;汪宁;肖杰玉;杨洪峰;许昊;孙斌;瞿建昌;刘大柱;张玉祥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海螺川崎节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G5/027 | 分类号: | F23G5/027 |
代理公司: | 芜湖安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34107 | 代理人: | 朱顺利 |
地址: | 241000 安徽***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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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利用 水泥 处理 城市 垃圾 系统 辅助 装置 | ||
1.一种利用水泥窑处理城市垃圾系统辅助装置,所述的水泥窑处理城市垃圾系统包括气化炉(1),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利用水泥窑处理城市垃圾系统辅助装置包括进气部件(2)、喷砂部件(3),进气部件(2)包括多根散气管(4),多根散气管(4)设置为能够延伸到气化炉(1)内的结构,喷砂部件(3)包括喷砂管路(5),喷砂管路(5)也设置为能够延伸到气化炉(1)内的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水泥窑处理城市垃圾系统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多根散气管(4)均设置为能够水平布置在气化炉(1)内的结构,所述的进气部件(2)还包括气源(8),散气管(4)一端与气源(8)连通,散气管(4)另一端设置封闭端盖(9),所述的散气管(4)上设置多个出气孔(10),气源(8)与能够控制气源(8)启停的控制部件(11)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水泥窑处理城市垃圾系统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喷砂部件(3)还包括砂源(12),所述的喷砂管路(5)一端延伸到气化炉(1)内,喷砂管路(5)另一端与砂源(12)连通,所述的砂源(12)与能够控制砂源(12)启停的控制部件(11)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水泥窑处理城市垃圾系统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利用水泥窑处理城市垃圾系统辅助装置还包括热风炉(6),热风炉(6)与散气管(4)连通,热风炉(6)设置为能够加热散气管(4)内空气的结构,热风炉(6)与能够控制热风炉(6)启停的控制部件(11)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水泥窑处理城市垃圾系统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气化炉(1)下端部位与不燃物取出输送机(7)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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