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充气式儿童眼底检查约束托有效
申请号: | 201620715512.0 | 申请日: | 2016-07-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6566062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20 |
发明(设计)人: | 黄晓霞;韦丽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 |
主分类号: | A61F5/37 | 分类号: | A61F5/37;A61B3/10 |
代理公司: | 柳州市荣久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45113 | 代理人: | 彭艳妮 |
地址: | 545001 广***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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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充气式 儿童 眼底 检查 约束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可充气式儿童眼底检查约束托。
背景技术
目前没有相应的专用于儿童眼底检查的约束用品,只能人力进行头部约束。人力约束效果不佳,且约束效果因人而异,这就增加了检查的难度,且如果检查时间比较长时人为的约束就不能起到很好效果,故而容易影响了检查的结果,对疾病的诊断产生相应的影响。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在进行眼底检查时专门用于约束头部的可充气式儿童眼底检查约束托。
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可充气式儿童眼底检查约束托,包括硬质的固定板,所述的固定板一端为头部固定端,另一端为胸部固定端,所述固定板的头部固定端上开设有面部暴露孔,且该头部固定端上设头部约束带,所述的胸部固定端上设有胸部约束带,所述的固定板与人体接触的侧面上设有可充气的气垫。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是:所述的固定板位于人体颈部的部位上开设有颈部暴露孔。
所述的固定板上设有用于给气垫充气的充气器。
由于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之可充气式儿童眼底检查约束托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中的固定板一端为头部固定端,另一端为胸部固定端,所述固定板的头部固定端上开设有面部暴露孔,使用时将头部固定端放置于人体的面部上并与头部的额头部和下巴部接触约束,然后通过约束带将头部约束住,此时人体的眼睛、鼻子、嘴巴和耳朵等部位暴露在面部暴露孔中,同时胸部固定端亦位于人体的胸部上并通过约束带将胸部约束住,即使得固定板可以固定设置于人体的头部与胸部上,而由于固定板为硬质结构,有效的对儿童头颈胸同步约束,此时就可以将人体的头部约束住,防止其剧烈的晃动,且固定板与人体接触的侧面上设有可充气的气垫,使其舒适性好,本固定板上还设有颈部暴露孔,防止颈部受压迫而产生不适,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避免了人为费力的去进行头部约束,特别适用于检查时间较长的人群。
下面,结合说明书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之可充气式儿童眼底检查约束托的技术特征作进一步的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之可充气式儿童眼底检查约束托的结构示意图。
在上述附图中,各标号说明如下:
1-固定板,2-头部固定端,21-面部暴露孔,22-头部约束带,23-额头约束处,24-下巴约束处,3-胸部固定端,31-胸部约束带,4-颈部暴露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一种可充气式儿童眼底检查约束托,包括硬质的固定板1,所述的固定板1可为根据人体头颈胸结构设计的一体成型的弧形结构树脂硬壳,所述的固定板1一端为头部固定端2,另一端为胸部固定端3,所述固定板1的头部固定端2上开设有面部暴露孔21,该面部暴露孔21可以将眼睛、鼻子、嘴巴和耳朵等部位暴露,即所述的头部固定端2与头部的额头部和下巴部接触。所述的头部固定端2上设头部约束带22,所述的胸部固定端3上设有胸部约束带31,所述的固定板1与人体接触的侧面上设有可充气的气垫。所述的固定板1头部固定端2与胸部固定端3之间的位于人体颈部的部位上开设有颈部暴露孔4。所述的固定板1上设有用于给气垫充气的充气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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