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轨道交通屏蔽门滑动复位模块有效
申请号: | 201620091360.1 | 申请日: | 2016-01-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5370246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7-06 |
发明(设计)人: | 谢亚辉;廖俊;姜良鹏;张勇;薛刚;王东川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川惠民登辉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5F15/632 | 分类号: | E05F15/632 |
代理公司: | 成都正华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29 | 代理人: | 李蕊 |
地址: | 610040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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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轨道交通 屏蔽门 滑动 复位 模块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具体涉及一种轨道交通屏蔽门滑动复位模块。
背景技术
有轨电车是采用电力驱动并在轨道上行驶的轻型轨道交通车辆。有轨电车是一种公共交通工具,亦称路面电车或简称电车,属轻铁的一种,但通常全在街道上行走,列车只有单节,最多亦不过三节,另外,某些在市区的轨道上运行的缆车亦可算作路面电车的一种;现有的有轨电车屏蔽门滑动复位模块由于结构设计的不合理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所以亟需一种轨道交通屏蔽门滑动复位模块以解决上述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轨道交通屏蔽门滑动复位模块,该轨道交通屏蔽门滑动复位模块可以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
为达到上述要求,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轨道交通屏蔽门滑动复位模块,该轨道交通屏蔽门滑动复位模块包括辅助转轮、第二转轮及第一转轮;第二转轮内部设置有第二固定轴,第一转轮内部设置有第一固定轴,第一固定轴和第二固定轴通过第一支撑杆相连接,第二转轮和第一转轮之间设置有第二支撑杆,第一支撑杆上设置有主调节电机,第二支撑杆上设置有固定底座,辅助转轮内部设置有第一固定轴,第一固定轴通过调节支杆与主调节电机和固定底座相连接,第一固定轴与上拉伸电机相连接,上拉伸电机通过顶部拉伸杆与顶部第二辅助轮相连接,顶部第二辅助轮两侧设置有顶部第一辅助轮和顶部第三辅助轮;第二支撑杆上套设有底部下压电机,第二支撑杆顶部设置有横向拉伸电机,横向拉伸电机通过底部横向拉伸杆与底部下压电机相连接,底部下压电机通过下压杆与底部压紧轮相连接,底部压紧轮底部设置有底部三角滑轨,底部三角滑轨底部设置有底部复位导轨,底部复位导轨的末端与半圆形导轨相连接,半圆形导轨顶部设置有底部导向轮,底部复位导轨的前端设置有底部变向轮。
该轨道交通屏蔽门滑动复位模块具有的优点如下:
(1)通过设置顶部第一辅助轮、顶部第二辅助轮、顶部第三辅助轮、顶部拉伸杆、上拉伸电机、第一固定轴、辅助转轮调节支杆及调节弹簧可以在传输带承受的压力过大时通过改变辅助转轮和顶部第二辅助轮的位置进行自动调节。
(2)通过设置第二固定轴、第二转轮、第一支撑杆、主调节电机、固定底座、第二支撑杆、第一转轮及第一固定轴可以实现对调节支杆末端的固定以实现对顶部第二辅助轮和辅助转轮的调节。
(3)通过设置底部拉伸电机、底部拉伸杆、底部第一传动轮、底部伸缩电机、底部连接杆及底部第二传动轮可以通过改变底部拉伸电机和底部伸缩电机从而对底部第一传动轮和底部第二传动轮的位置进行调节,进而改变传输带的受力情况。
(4)通过设置底部变向轮、底部复位导轨、底部压紧轮、底部三角滑轨、半圆形导轨、底部下压电机、下压杆、底部导向轮、底部横向拉伸杆及横向拉伸电机可以对底部压紧轮、底部下压电机及下压杆进行横向移动和复位操作。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在这些附图中使用相同的参考标号来表示相同或相似的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示意性地示出了根据本申请一个实施例的轨道交通屏蔽门滑动复位模块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顶部第一辅助轮;2、顶部第二辅助轮;3、顶部第三辅助轮;4、顶部拉伸杆;5、上拉伸电机;6、第一固定轴;7、辅助转轮;8、调节支杆;9、调节弹簧;10、传输带;11、第二固定轴;12、第二转轮;13、第一支撑杆;14、主调节电机;15、固定底座;16、第二支撑杆;17、第一转轮;18、第一固定轴;19、底部拉伸电机;20、底部拉伸杆;21、底部第一传动轮;22、底部伸缩电机;23、底部连接杆;24、底部第二传动轮;25、底部变向轮;26、底部复位导轨;27、底部压紧轮;28、底部三角滑轨;29、半圆形导轨;30、底部下压电机;31、下压杆;32、底部导向轮;33、底部横向拉伸杆;34、横向拉伸电机。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申请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以下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申请作进一步地详细说明。
在以下描述中,对“一个实施例”、“实施例”、“一个示例”、“示例”等等的引用表明如此描述的实施例或示例可以包括特定特征、结构、特性、性质、元素或限度,但并非每个实施例或示例都必然包括特定特征、结构、特性、性质、元素或限度。另外,重复使用短语“根据本申请的一个实施例”虽然有可能是指代相同实施例,但并非必然指代相同的实施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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