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视频重放的触摸手势控制在审
申请号: | 201611217297.2 | 申请日: | 2016-12-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7085499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22 |
发明(设计)人: | 安德列·兹维纳基斯;库尔特·威尔姆斯;布赖斯·吉卜森·雷德;马修·特纳·史密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谷歌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488 | 分类号: | G06F3/0488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219 | 代理人: | 达小丽,周亚荣 |
地址: | 美国加利***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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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视频 重放 触摸 手势 控制 | ||
技术领域
本公开涉及内容共享平台的领域,并且具体地,涉及使用触摸手势来控制在用户设备上的视频项目的显示。
背景技术
通过互联网连接的社交网络允许用户彼此连接和共享信息。许多社交网络包括允许用户上传、观看和共享诸如视频项目,图像项目和音频项目等等的内容的内容共享方面。社交网络的其他用户可以对共享内容进行评论,发现新内容,定位更新,共享内容以及还与所提供的内容进行交互。共享内容可以包括来自专业内容创作者的内容,例如电影剪辑、电视剪辑和音乐视频,以及来自业余内容创作者的内容,例如视频博客和原创短视频。
使用内容共享平台的内容(例如视频项目)的消费越来越多地在诸如移动设备的用户设备上执行。用户设备可以包括触摸屏。触摸屏可以指代包括与显示屏幕集成的输入设备以从用户接收基于触摸的输入并且响应于基于触摸的输入控制用户设备的显示屏幕。例如,用户可以使用触摸手势作为输入来控制移动设备。
发明内容
以下是本公开的简化概述,以便提供对本公开的一些方面的基本理解。该概述不是本公开的广泛概述。其既不旨在确定本公开的关键或重要元素,也不旨在圈定本公开的具体实施方式的任何范围或权利要求的任何范围。其唯一目的是以简化形式呈现本公开的一些概念,作为稍后呈现的更详细描述的序言。
在一个实施方式中,公开了一种用于控制视频项目的重放的方法。该方法包括提供用于在用户设备上执行的应用的用户界面(UI)的一部分中重放的视频项目。用户界面的该部分包括媒体播放器以播放视频项目。该方法还包括监视对用户设备的触摸屏的用于触摸手势的用户输入。该方法还包括接收由用户设备的用户做出的触摸手势的指示。该方法通过确定触摸手势是否是在UI的包括媒体播放器的部分内的滑动手势来继续。该方法响应于确定触摸手势是在UI的包括媒体播放器的部分内的滑动手势,将视频项目的重放从第一时间点向第二时间点移动预定时间量。
在另一实施方式中,确定触摸手势是否是在UI的包括媒体播放器的部分内的滑动手势包括确定触摸手势是滑动手势,以及确定滑动手势的开始点是否位于媒体播放器内。
在其他实施方式中,确定触摸手势是否是在UI的包括媒体播放器的部分内的滑动手势包括确定触摸手势对应于在显示视频项目的UI的一部分上开始的向右滑动手势或向左滑动手势。
在一个实施方式中,将视频项目的重放从第一时间点向第二时间点移动预定时间量包括响应于向右滑动手势来将视频项目前进预定时间量,或者响应于向左滑动手势来将视频项目倒回(rewind)预定时间量。
在另一实施方式中,将视频项目的重放从第一时间点向第二时间点移动预定时间量包括确定视频项目的长度。该方法还包括响应于确定视频项目的长度小于阈值长度,将预定时间量设置为移动视频项目的重放的第一时间量。该方法还包括响应于确定视频的长度大于或等于阈值长度,将预定时间量设置为移动视频项目的重放的第二时间量。第二时间量大于第一时间量。在又一实施方式中,视频的重放被移动的预定时间量对于不同视频项目是单一固定时间,并且独立于不同视频项目的长度。
在其他实施方式中,该方法包括确定触摸手势是不在UI的包括媒体播放器的部分内的滑动手势。该方法还响应于确定触摸手势是不在UI的包括媒体播放器的部分内的滑动手势而导航到另一视频项目。
在一个实施方式中,确定触摸手势是不在UI的包括媒体播放器的部分内的滑动手势包括:确定触摸手势对应于在UI的边缘部分上开始的向右滑动手势或向左滑动手势。边缘部分邻近媒体播放器并位于媒体播放器外部。
在又一实施方案中,导航到另一视频项目包括响应于在UI的边缘部分上开始的向左滑动手势而进行到下一视频项目。该方法还包括响应于在UI的边缘部分上开始的向右滑动手势而进行到先前的视频项目。
在另外的实施方式中,公开了用于执行上述实施方式的操作的一个或多个处理设备。另外,在本公开的实施方式中,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用于执行所描述的实施方式的操作的指令。此外,在其他实施方式中,还公开了用于执行所描述的实施方式的操作的系统。
附图说明
图1A是示出根据本公开的一个实施方式的系统架构的框图。
图1B是示出根据本公开的另一实施方式的包括用于提供视频项目的内容共享平台的系统架构的框图。
图2是根据本公开的实施方式的在移动设备上呈现的示例用户界面。
图3是根据本公开的另一实施方式的在用户设备上呈现的另一示例用户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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