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子照相感光体、处理盒和图像形成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611122567.1 | 申请日: | 2016-12-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7490939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8-30 |
发明(设计)人: | 春山大辅;宫本昌彦 | 申请(专利权)人: | 富士胶片商业创新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3G5/10 | 分类号: | G03G5/10;G03G5/14;G03G5/147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庞东成;龚泽亮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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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 照相 感光 处理 图像 形成 设备 | ||
1.一种电子照相感光体,其包含:
导电性支持体,所述导电性支持体的外周面上不存在(i)开口直径大于400μm的凹部及(ii)开口直径为100μm~400μm且深度与开口直径之比大于0.12的凹部;
设置在所述导电性支持体上的底涂层;及
设置在所述底涂层上的感光层,
其中,即使在所述导电性支持体的外周面上存在开口直径为100μm~400μm、深度选自9、10、12、18、19和20μm并且深度与开口直径之比为0.12以下的第一凹部,并且在所述电子照相感光体的最外层的外周面上存在反映第一凹部的第二凹部的情况下,第二凹部的深度与开口直径之比也不大于0.030。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照相感光体,
其中,第一凹部的深度与开口直径之比为0.11以下。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照相感光体,
其中,第一凹部的深度与开口直径之比为0.10以下。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照相感光体,
其中,第二凹部的深度与开口直径之比为0.025以下。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照相感光体,
其中,第二凹部的深度与开口直径之比为0.020以下。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照相感光体,
其中,所述导电性支持体是冲压加工品。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照相感光体,
其中,所述导电性支持体是经过变薄压延的冲压加工品。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照相感光体,
其中,所述底涂层的平均厚度为25μm~35μm。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照相感光体,
其中,所述导电性支持体由含铝金属形成。
10.一种处理盒,其包含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子照相感光体,并且能够在图像形成设备上装卸。
11.一种图像形成设备,其包含:
权利要求1~9中任一项所述的电子照相感光体;
对所述电子照相感光体的表面进行充电的充电单元;
在所述电子照相感光体的充电表面上形成静电潜像的静电潜像形成单元;
通过使用包含色调剂的显影剂将形成在所述电子照相感光体的表面上的所述静电潜像显影而形成色调剂图像的显影单元;及
将所述色调剂图像转印到记录介质表面上的转印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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