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可透光的广告标识设备及其镀膜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610224052.6 | 申请日: | 2016-04-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5719580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29 |
发明(设计)人: | 顾耀忠;柴斌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史密斯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13/10 | 分类号: | G09F13/10 |
代理公司: | 上海翰鸿律师事务所 31246 | 代理人: | 李佳铭 |
地址: | 201804 上海市嘉定区安***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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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透光 广告 标识 设备 及其 镀膜 方法 | ||
1.一种可透光的广告标识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箱体,形成所述广告标识设备的轮廓;
可透光塑料板,覆于所述箱体的表面,以将所述箱体内的光透射至外部;
镀膜层,镀膜于所述可透光塑料板上,其中所述镀膜层与所述可透光塑料板间为真空状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告标识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广告标识设备还包括:
装饰灯板及光源,设于所述箱体内,其中所述光源固定于所述装饰灯板上。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告标识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镀膜层电镀于所述可透光塑料板上。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告标识设备,其特征在于,
所述可透光塑料板突出于所述箱体,以呈3D形状。
5.一种在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广告标识设备上镀膜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镀膜层的纯度为99.9999的金属材料;
所述镀膜的环境为70-150℃间;
镀膜时间为20-40分钟,用于形成5-15nm的镀膜厚度,使所述可透光塑料板的透光率为6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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