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无人机在审
| 申请号: | 201610190062.2 | 申请日: | 2016-03-3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722031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29 |
| 发明(设计)人: | 冯基洲 | 申请(专利权)人: | 冯基洲 |
| 主分类号: | H04W4/02 | 分类号: | H04W4/02;H04W24/00;H04W64/00;G01S19/01;B64C39/02 |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传鑫 |
| 地址: | 545007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无人机 | ||
1.一种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100)具有通信模块(130)、定位模块(120)、存储模块(140)和控制模块(150),所述无人机(100)通过通信模块(130)与操控终端通讯,
所述定位模块(120)用于检测无人机的位置信息,定位模块(120)检测的位置信息通过通信模块(130)发送给操控终端,
所述存储模块(140)预先存储有禁飞区域和预警区域,
所述控制模块(150)用于调用定位模块(120)检测的位置信息、存储模块(140)存储的禁飞区域和预警区域信息,根据无人机(100)的位置信息判断无人机是否进入所述预警区域或禁飞区域,如果判断出无人机进入所述预警区域,则向操控终端发送警示信号,如果判断出无人机进入所述禁飞区域,则控制无人机降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模块(150)包括第一判断单元(151)、第二判断单元(152)、预警单元(153)、强制执行单元(156)和操控执行单元,其中,
操控执行单元用于接收操控终端的操控指令,根据所述操控指令控制无人机的相应元件工作;
所述第一判断单元(151)用于根据所述无人机(100)的位置信息判断无人机是否进入预警区域,如果判断出无人机进入所述预警区域,则预警单元(153)通过所述通信模块(130)向操控终端发送警示信号,操控终端接收警示信号,提示操控人员操控无人机远离预警区域;
所述第二判断单元(152)用于根据所述无人机的位置信息判断无人机(100)是否进入禁飞区域,在判断出无人机进入禁飞区域后,由强制执行单元(156)输出禁飞指令,根据所述禁飞指令控制无人机(100)降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模块(120)为GPS模块。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位置信息表示三维坐标,包括经纬度坐标和高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禁飞区域为预先划定的限制无人机飞行的区域,预警区域表示距离禁飞区域外围一段距离的区域。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储模块(140)存储的禁飞区域能够更新。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冯基洲,未经冯基洲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10190062.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基于最优指纹上报策略的无线室内定位方法
- 下一篇:听力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