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工业园区废水生物毒性的消除系统及方法在审
| 申请号: | 201610149847.5 | 申请日: | 2016-03-1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693028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22 |
| 发明(设计)人: | 张文娟;姜安平;张景志;王凯;刘金泉;姜楠 | 申请(专利权)人: | 桑德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伊普国际水务有限公司;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C02F9/14 | 分类号: | C02F9/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凯特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60 | 代理人: | 郑立明;付久春 |
| 地址: | 100081 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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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工业园区 废水 生物 毒性 消除 系统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工业园区废水处理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工业园区废水生物毒性的消除系统 及方法。
背景技术
工业废水特别是工业园区的废水中含有多种多样的对生态环境有毒有害的污染物,如 重金属、氯代苯胺、氯代硝基苯、氰类等多种威胁人体健康和生态安全的有毒有害物质。 仅通过CODcr、BOD5和氨氮等常规水质指标不能客观、准确的评价废水的水质安全性能。介 于此,提出了由常规水质监测指标、特征水质指标和综合生物毒性指标构成的工业废水水 质评价指标体系,其中综合生物毒性指标也越来越受到社会重视,是评价工业废水出水达 标的重要指标之一。
我国的污水排放标准普遍追求低COD,特别是近几年民众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 了,对COD排放值要求更加严格。然而,由大多数工业废水的自身性质决定,其无法通过 单纯的生物方法处理,出水COD就能够达到排放标准,通常情况下,后续要增加物理化学 等深度处理方法以达到出水标准要求。但是研究表明,很大一部分深度处理方法仅仅是降 低了出水的COD值,却大大提高了其综合生物毒性指标。
随着环保要求的日益提高,寻求一种既能够满足更严格的污水排放标准,同时又能够 保证出水的生态安全性能的污水深度处理工艺方法,以COD为首要控制目标所选取的污水 处理工艺并非完全利于出水的安全排放,无根据的引入化学强化处理工艺会在一定程度上 增加出水的生态风险。现阶段对于废水生物毒性的检测方法的开发与研究相对较多,而对 于如何通过合理的处理工艺来消除废水特别是工业园区废水的生物毒性的研究相对较少。
发明内容
基于上述现有技术所存在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工业园区废水生物毒性的消除系统 及方法,能够处理可生化性差,综合生物毒性高的工业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后的工业园区 综合污水出水水质能够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GB18918-2002),同时有效的降低综合生物 毒性,使出水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威胁。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工业园区废水生物毒性的消除系统,包括:
调节池、微氧脱氮脱碳池、沉淀池、初级混凝沉淀池、初级砂滤池、臭氧催化氧化系 统、悬浮附着厌氧水解酸化池、曝气生物滤池、二级混凝沉淀池、二级砂滤池和紫外消毒 渠;其中,
所述调节池设有引入工业园区综合废水的进水口;
所述调节池与微氧脱氮脱碳池、沉淀池、初级混凝沉淀池、初级砂滤池、臭氧催化氧 化系统、悬浮附着厌氧水解酸化池、曝气生物滤池、二级混凝沉淀池、二级砂滤池和紫外 消毒渠顺次连接;
所述初级混凝沉淀池设有PAC和PAM投加装置;
所述二级混凝沉淀池设有PAC和PAM投加装置;
所述微氧脱氮脱碳池上设有第一外碳源补充装置;
所述悬浮附着厌氧水解酸化池上设有设有第二外碳源补充装置;
所述二级砂滤池的出水口经回流管连接至所述臭氧催化氧化系统的进水口;
所述紫外消毒渠设有达标水出口。
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工业园区废水生物毒性的消除方法,采用本发明的系统,包 括以下步骤:
(1)调节处理:工业园区综合废水进入调节池进行水质均质调节处理;
(2)微氧脱氮脱碳处理:所述调节处理后的废水进入微氧脱氮脱碳池进行微氧脱氮 脱碳处理,所述微氧脱氮脱碳池内的污泥浓度为5000~6000mg/L,停留时间不低于8h,B/C 大于0.2,溶解氧为0.2~0.6mg/L;
(3)初级混凝沉淀:所述微氧脱氮脱碳处理后的出水经沉淀后进入初级混凝沉淀池, 向废水中投加PAC和PAM进行初级混凝沉淀,每升废水中PAC投加量为10~1000mg,PAM 投加量为0.5~5mg,所述初级混凝沉淀池的表面负荷为1~2m3/m2·h;
(4)初级过滤:所述初级混凝沉淀后的出水进入初级砂滤池进行初级过滤去除废水 中的悬浮物;
(5)臭氧催化氧化处理:所述初级过滤后的出水进入臭氧催化氧化系统进行臭氧催 化氧化处理,所述臭氧催化氧化系统的臭氧催化氧化池内的催化剂采用颗粒活性炭,每升 废水臭氧投加量为10~1000mg/L,反应时间1h,稳定3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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