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管模出桩传输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610112665.0 | 申请日: | 2016-0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5564951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22 |
发明(设计)人: | 章宏东;周兆弟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兆弟建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G47/248 | 分类号: | B65G47/248 |
代理公司: | 浙江永鼎律师事务所33233 | 代理人: | 陈龙 |
地址: | 224211 江苏省东台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管模出桩 传输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建筑技术领域,涉及一种管模出桩传输装置。
背景技术
在管桩生产行业中,需要用到管模,现有的管模通常是用两个半模组成,业内称为上模和下模,浆料放入到下模中,合上上模并与下模固定,经过张拉、离心、蒸养、脱模等步骤后得到管桩,在脱模过程中,需要先将上模与下模分离,并将上模移动至空位上,并将管桩从下模中用行车吊出,吊至堆放场地。行车使管桩和下模脱离过程即为管桩脱模或管模出桩,由于行车来回移动,管桩会随着行车晃动,一旦行车与管桩没有实现牢固连接,则会导致管桩掉落,使管桩破损或引发安全事故,另外用行车脱模的工作方式效率较低,不适合自动化生产的需求。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一种工作效率高、安全性高的管模出桩传输装置。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了下列技术方案:一种管模出桩传输装置,包括机台,所述的机台上相对置的设有两个翻转臂组件,且两个翻转臂组件用同步轴连接,所述的翻转臂组件端部固定有能与管模实现固定连接的抓手组件,所述的同步轴上转动连接有一个保持架机构,当翻转臂组件带动管模转动时,所述的保持架机构能抵靠住管模内的管桩并在翻转臂组件的动力驱动下随翻转臂组件同步转动。
在上述的管模出桩传输装置中,所述的翻转臂组件包括与同步轴固定连接的翻转臂,同步轴的两端分别连接有一个能驱动同步轴转动的同步轴驱动器。
在上述的管模出桩传输装置中,所述的保持架机构包括若干套设在同步轴上与同步轴转动连接的保持臂,每个保持臂分别连接一个能驱动保持臂沿同步轴周向转动的保持臂驱动器,当翻转臂组件带动保持臂同步转动时,所述的保持臂驱动器能提供与翻转臂组件转动方向相反的阻力。
在上述的管模出桩传输装置中,所述的保持臂驱动器包括液压马达,所述的液压马达的输出轴用链轮组件连接保持臂。
在上述的管模出桩传输装置中,所述的若干保持臂远离同步轴的一端用一根表面具有与管桩弧度相配适的保持架固定连接。
在上述的管模出桩传输装置中,所述的保持架的两侧向相反的方向弯折后形成导向板,所述的导向板与保持架之间光滑过渡。
在上述的管模出桩传输装置中,所述的同步轴两侧分别设有管模传输线和管桩传输线,机台靠近管模传输线的一侧设有用于放置抓手组件的让位坑,当抓手组件位于让位坑内时,所述的抓手组件位于管模的下方。
在上述的管模出桩传输装置中,所述的管桩传输线远离同步轴的一侧设有一块呈倾斜状的管桩挡板,所述的管桩挡板的内壁固定有具有弹性的缓冲板。
在上述的管模出桩传输装置中,所述的抓手组件包括与翻转臂固定连接的抓手箱,所述的抓手箱内设有两个相对置的且端部具有抓钩的抓手,两个抓手用齿轮相互啮合,其中一个抓手远离抓钩的一端铰接有一个具有输出端且该输出端能沿轴向往复运动的抓钩驱动机构,当抓钩驱动机构驱动其中一个抓手动作时,两个抓手能同时动作从而使两个抓手与模具固定连接或与模具脱离。
在上述的管模出桩传输装置中,所述的抓钩与抓手呈垂直设置,所述的齿轮有两个且分别与两个抓手固定连接,所述的抓钩驱动机构包括气缸,气缸固定在抓手箱上。
与现有的技术相比,本发明的优点在于:可以实现连续出桩和管桩的输送,工作过程稳定可靠,管桩不会在翻转过程中掉落,安全可靠,且不会对管桩造成损坏,本装置适用于自动化管桩生产线,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另一个方向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的工作过程示意图;
图4是抓手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保持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机台1、翻转臂组件2、同步轴3、抓手组件4、保持架机构5、翻转臂6、同步轴驱动器7、保持臂8、保持臂驱动器9、链轮组件10、第一链轮10a、第二链轮10b、第三链轮10c、第四链轮10d、链条10e、保持架11、导向板12、管模传输线13、管桩传输线14、让位坑15、管桩挡板16、缓冲板17、抓手箱18、连接箱18a、抓接箱18b、抓钩19、抓手20、抓钩驱动机构21、气缸22、连接条22a、管模100、管桩101。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江苏兆弟建材有限公司,未经江苏兆弟建材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10112665.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