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业务实现方法和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610067703.5 | 申请日: | 2016-01-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5741119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7-06 |
发明(设计)人: | 谭靖;黄宇舟;罗江威;赵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20/40 | 分类号: | G06Q20/40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思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415 | 代理人: | 林祥 |
地址: | 英属开曼群岛大开*** | 国省代码: | 开曼群岛;K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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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业务 实现 方法 装置 | ||
1.一种业务实现方法,应用在服务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业务提供方终端发送的用户身份信息;
根据所述用户身份信息判断是否持有针对用户账号的操作权限;
如果持有针对用户账号的操作权限,则在接收到业务提供方终端发送的业务操作请求后,基于所述用户账号完成所述业务操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如果未持有针对用户账号的操作权限,则发送授权申请给所述业务提供方终端,以供所述业务提供方终端将所述授权申请发送给用户终端;
在接收到所述用户终端发送的允许授权指令后,确定持有针对用户账号的操作权限;
其中,所述用户终端基于所述用户账号登录服务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如果未持有针对用户账号的操作权限,则发送授权申请给基于所述用户账号登录的用户终端;
在接收到所述用户终端发送的允许授权指令后,确定持有针对用户账号的操作权限。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
在未持有针对用户账号的操作权限时,基于所述用户账号的历史业务信息判断所述用户账号是否满足预设的信用基准;
如果所述用户账号满足所述预设的信用基准,则执行发送授权申请的流程。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业务提供方为收款方,所述业务操作请求为收款请求,所述操作权限为支付权限,所述业务操作为支付操作。
6.一种业务实现装置,应用在服务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
信息接收单元,接收业务提供方终端发送的用户身份信息;
权限确认单元,根据所述用户身份信息判断是否持有针对用户账号的操作权限;
业务执行单元,如果持有针对用户账号的操作权限,则在接收到业务提供方终端发送的业务操作请求后,基于所述用户账号完成所述业务操作。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一申请单元,如果未持有针对用户账号的操作权限,则发送授权申请给所述业务提供方终端,以供所述业务提供方终端将所述授权申请发送给用户终端;
第一授权单元,在接收到所述用户终端发送的允许授权指令后,确定持有针对用户账号的操作权限;
其中,所述用户终端基于所述用户账号登录服务端。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第二申请单元,如果未持有针对用户账号的操作权限,则发送授权申请给基于所述用户账号登录的用户终端;
第二授权单元,在接收到所述用户终端发送的允许授权指令后,确定持有针对用户账号的操作权限。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
信用判断单元,在未持有针对用户账号的操作权限时,基于所述用户账号的历史业务信息判断所述用户账号是否满足预设的信用基准,在所述用户账号满足所述预设的信用基准时,通知第一申请单元或第二授权单元执行发送授权申请的流程。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业务提供方为收款方,所述业务操作请求为收款请求,所述操作权限为支付权限,所述业务操作为支付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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