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行车安全预警的方法及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610064968.X | 申请日: | 2016-01-29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741542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5-04 |
| 发明(设计)人: | 张开岭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美好幸福生活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8G1/01 | 分类号: | G08G1/01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华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44319 | 代理人: | 余薇 |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行车 安全 预警 方法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汽车安全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行车安全预警的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的数量越来越多,道路的复杂程度也越来越严重,行车安全就成了一个重要的课题,S型行车是造成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而且S型行车有些可能是由于疲劳驾驶造成的,更加危险。然而,目前还没有针对车辆进行S型行车方面进行的安全预警,以及驾驶行为提醒。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行车安全预警方法及装置,基于行驶车辆当前的车速、转角判断及行驶车辆固有信息来判断是否需要预警,保证了驾驶的安全。
在第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行车安全预警方法,用于行驶车辆,所述方法包括:
获取车辆行驶固有信息及车辆实时行驶信息,所述车辆行驶固有信息包括行驶车辆的宽度、车道宽度,所述车辆实时行驶信息包括时间、行驶车辆的车速及车辆的转角;
根据获取的车辆实时信息计算车辆在变化时间段内的最大横向变化距离;
根据最大横向变化距离及车辆行驶固有信息判断在变化时间段结束时的驾驶行为,并根据所述驾驶行为判断是否为安全驾驶行为;
当判断出的驾驶行为为不安全驾驶行为时,输出行车安全预警提示,或发出行车控制信号对所述行驶车辆进行控制。
在第二方面,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行车安全预警装置,用于行驶车辆,所述装置包括:
获取模块、处理模块、分析判断模块、以及输出模块;
所述获取模块,用于获取车辆行驶固有信息及车辆实时行驶信息,所述车辆行驶固有信息包括行驶车辆的宽度、车道宽度,所述车辆实时行驶信息包括时间、行驶车辆的车速及车辆的转角;
所述处理模块,用于根据获取的车辆行驶信息计算车辆在变化时间段内的最大横向变化距离;
所述分析判断模块,用于根据最大横向变化距离车辆行驶固有信息判断在一变化时间段结束时的驾驶行为,并根据所述驾驶行为判断是否为安全驾驶行为;
所述输出模块,用于当判断出的驾驶行为为不安全驾驶行为时,输出行车安全预警提示,或发出行车控制信号对所述行驶车辆进行控制。
因此,通过应用本发明提供的行车安全预警方法,对获取的车辆行驶固有信息及车辆实时行驶信息进行处理以获取最大横向变化距离,根据最大横向变化距离分析是否为安全驾驶行为,当为不安全驾驶行为时,则发出行车安全预警提示,或发出行车控制信号对所述行驶车辆进行控制。保证了驾驶者及车辆的安全,降低车辆由于走S型曲线、连续变道等不安全驾驶行为导致发生危险的概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行车安全预警方法流程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车辆走S型曲线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行车安全预警装置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为便于对本发明实施例的理解,下面将结合附图以具体实施例做进一步的解释说明,实施例并不构成对本发明实施例的限定。
下面以图1为例详细说明本发明实施例1提供的行车安全预警方法,,并请同时结合参考图2,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实施主体为一综合处理设备。如图1所示,该实施例具体包括以下步骤110-步骤140:
步骤110、获取车辆行驶固有信息及车辆实时行驶信息;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车辆行驶固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行驶车辆的宽度、车道宽度,所述车辆实时行驶信息包括时间、行驶车辆的车速及车辆的转角。
其中,假设单车道宽度为W2、车宽为W1,则车的一侧到车道线的最大距离W2–W1,一半车道线的宽度为W2÷2。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综合处理器从车辆的车载终端以固定频率(如5Hz)从控制器局域网络获取所述行驶车辆的当前车速和转角。
在其他实施例中,所述综合处理器直接通过加速度传感器获取所述行驶车辆的当前的车速,以及通过陀螺仪传感器获取所述行驶车辆的转角。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市美好幸福生活安全系统有限公司,未经深圳市美好幸福生活安全系统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10064968.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