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失电触发式钢丝绳制动器及其制动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610035491.2 | 申请日: | 2016-01-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5480812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28 |
发明(设计)人: | 韩伍林;郝雄毅 | 申请(专利权)人: | 石家庄五龙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B5/24 | 分类号: | B66B5/24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国域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3112 | 代理人: | 胡澎 |
地址: | 050000 河北***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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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触发 钢丝绳 制动器 及其 制动 方法 | ||
本发明涉及一种失电触发式钢丝绳制动器及其制动方法,钢丝绳制动器的结构是在框架中设置有绳索通道,在绳索通道的两侧分别设置有制动夹块,在两个制动夹块的夹合面上分别设置有摩擦片,两个制动夹块中有至少一个是活动夹块,在所述框架上设置有拉簧,使活动夹块的背面与框架内缘相贴合,在所述活动夹块的夹合面的背面设有纵向滑槽,在所述框架上设置有失电触发的制动电磁铁,制动电磁铁上有制动推杆顶靠在所述活动夹块的背面滑槽中;所述活动夹块的背面是中部凸起的山形面,所述框架的内缘是中部凹下的锥形面。本发明可使电梯轿厢或起吊重物无论是向上冲顶还是向下溜车,都可立刻被本钢丝绳制动器夹死,防止了意外情况导致的恶性后果的发生。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安全制动器,具体地说是一种失电触发式钢丝绳制动器及其制动方法。
背景技术
最近几年,电梯溜车、冲顶、蹲底的意外事故时有发生,为遏制此类事故的发生,在我国最新颁布的《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第1号修改单中增加了电梯应加装防止轿厢意外移动的安全保护装置的强制性要求,以防止轿厢意外移动产生的恶性人员伤亡事故。
现有防止轿厢意外移动的安全保护装置分为以下三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在原有制动器的基础上另外增加一套分立的制动器,作为冗余设计。这种形式的弊端是,在停电状态下如果发生轿厢意外移动的状况,两个制动器将会同时动作,这样不仅大幅增加了原有调整合格的制动扭矩,而且会使电梯刹车过猛,对乘梯人员则可能会造成惯性伤害。另外,现有的电梯结构,一般都没有设置安装第二套制动器的安装位置和多余空间。
第二种方式是采用双向安全钳装置。传统的是依靠机械触发的双向安全钳,即当轿厢意外移动发生超速后,由机械限速器触发安全钳动作,其工作可靠,但机械限速器只能在超速情况下才能触发安全钳动作。还有就是电磁铁触发的双向安全钳,这种双向安全钳可实现轿厢意外移动非超速情况下的安全钳动作。而电磁铁触发包括得电触发和失电触发两种工作模式。但是,得电触发模式在系统断电、轿厢发生意外移位时,就不能有效触发安全钳动作;因此,双向安全钳的电磁铁触发模式必须采用失电触发模式。而失电触发模式的弊端是,在发生供电系统的正常停电而不是轿厢意外移动的情况时,电磁铁也会触发双向安全钳动作,在恢复供电之后,电梯会因安全钳的钳制而不能自动恢复正常运行,必须依靠维修人员手动操作,才能打开安全钳,使电梯恢复正常运行。那么在城区大面积停电的情况发生之后,所有电梯都不能自动恢复正常运行,这种情况是不可想象的。而如果在每台电梯上增加一套安全钳的自动恢复装置,如液压驱动装置等,其设置成本很高,也是不太可行的。
第三个方式是增加钢丝绳制动器。现有的钢丝绳制动器大多是上行超速保护器,其所存在的问题,一是单边动作,制动片会发生偏磨;二是钢丝绳制动器也是超速触发的工作模式,并且是单向超速动作。所以在没有超速运行的状况下,如果轿厢发生意外移动,钢丝绳制动器是不动作的。因此,钢丝绳制动器也必须采用电磁触发才能实现在没有超速运行状况下轿厢移动的保护动作。但电磁触发依然存在与上述的安全钳一样的得电触发和失电触发存在的问题。
可见,由于现有防止轿厢意外移动的安全保护装置都存在有非常大的技术或使用缺陷,因而还都满足不了电梯的实际使用需要。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提供一种失电触发式钢丝绳制动器及其制动方法,以解决电梯轿厢意外移动缺少适于实用的安全保护装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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