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雾发生器以及洗衣机有效
申请号: | 201580067404.5 | 申请日: | 2015-12-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7106717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2-04 |
发明(设计)人: | 福井慎二 | 申请(专利权)人: | 海尔亚洲株式会社;青岛海尔洗衣机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L9/14 | 分类号: | A61L9/14;A61L2/22;D06F25/00;D06F37/00;D06F39/00 |
代理公司: | 11332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吕琳;朴秀玉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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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雾发生器 排出口 壳体 粒子 雾发生单元 喷雾喷嘴 喷出 排出单元 送风风扇 排出 喷雾 洗衣机 | ||
1.一种雾发生器,其特征在于,具备:
壳体,具有排出口;
雾发生单元,包括进行喷雾的喷雾部,并在所述壳体内使从所述喷雾部喷出的雾发生碰撞从而产生与该喷出的雾相比粒子更小的雾;以及
排出单元,在所述壳体内产生朝向所述排出口的气流,使得所述雾发生单元所产生的所述粒子小的雾随着该气流从所述排出口排出;
在所述壳体的底部,在比从所述喷雾部喷出的雾的碰撞位置更往所述排出口去的气流的下游,设置有排水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发生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雾发生单元包括如下结构:所述喷雾部具有第一喷雾部和第二喷雾部,所述第一喷雾部和第二喷雾部以使喷出的雾相互碰撞的方式配置在所述壳体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发生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雾发生单元包括如下结构:所述喷雾部以使喷出的雾与所述壳体的壁面碰撞的方式配置在所述壳体内。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的任一项所述的雾发生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排出单元包括送风风扇。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雾发生器,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壳体设置有用于吸入空气的吸入口,
所述排出单元包括如下结构:所述第一喷雾部和第二喷雾部以从所述吸入口侧朝向所述排出口侧相互喷雾的方式配置在所述壳体内。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雾发生器,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壳体内,在比来自所述第一喷雾部的雾和来自所述第二喷雾部的雾的碰撞位置更往所述排出口去的气流的下游,设置有遮挡壁,遮挡来自所述第一喷雾部和所述第二喷雾部的雾。
7.一种洗衣机,其特征在于,具备:
洗涤槽,收纳衣物;
臭氧发生器,产生供给到所述洗涤槽内的臭氧;以及
雾发生器,产生供给到存在臭氧的所述洗涤槽内的雾,
所述雾发生器包括:
壳体,具有排出口;
雾发生单元,包括进行喷雾的喷雾部,并在所述壳体内使从所述喷雾部喷出的雾发生碰撞从而产生与该喷出的雾相比粒子更小的雾;以及
排出单元,在所述壳体内产生朝向所述排出口的气流,使得所述雾发生单元所产生的所述粒子小的雾随着该气流从所述排出口排出;
在所述壳体的底部,在比从所述喷雾部喷出的雾的碰撞位置更往所述排出口去的气流的下游,设置有排水口。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洗衣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雾发生器包括:
吸入口,设置于所述壳体,用于吸入空气;以及
臭氧去除部,去除通过所述吸入口向外部漏出的臭氧。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海尔亚洲株式会社;青岛海尔洗衣机有限公司,未经海尔亚洲株式会社;青岛海尔洗衣机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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