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混合增强组装物在审
申请号: | 201580055010.8 | 申请日: | 2015-10-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6794638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31 |
发明(设计)人: | D·R·哈特曼 | 申请(专利权)人: | OCV智识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29C70/08 | 分类号: | B29C70/08;B29C70/50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83 | 代理人: | 陈静,严政 |
地址: | 美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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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混合 增强 组装 | ||
1.一种混合增强材料,包含:
多根增强纤维;以及
与所述增强纤维共混以形成所述混合增强材料的多根碳纤维,其中,所述碳纤维用增容剂进行涂布。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增强材料,其中,所述增强纤维包括玻璃纤维、芳族聚酰胺纤维和高模量有机纤维中的至少一种。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混合增强材料,其中,所述增强纤维由玻璃纤维组成。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混合增强材料,其中,所述混合增强材料为混合粗纱。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混合增强材料,其中,所述增容剂包括聚乙烯吡咯烷酮(PVP)、甲基硅烷、氨基硅烷和环氧硅烷中的至少一种。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混合增强材料,其中,所述碳纤维具有50tex至800tex的密度以及具有0.5mm至4mm的宽度。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混合增强材料,其中,所述混合增强材料具有0.5mm至2mm的宽度。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混合增强材料,其中,所述玻璃纤维和所述碳纤维的重量比在10:90至90:10的范围内。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混合增强材料,其中,所述混合增强材料具有1.0×105m至2.0×105m的比强度。
10.根据权利要求1-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混合增强材料,其中,所述混合增强材料具有7.0×106m至14.0×106m的比模量。
11.一种形成混合组装粗纱的方法,该方法包括:
将多根增强纤维和多根碳纤维共混,其中,所述碳纤维预先用施胶组合物涂布,并且随后用增容剂进行后涂布,其中,所述混合组装粗纱具有0.5mm至2.0mm的厚度。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增强纤维包括玻璃纤维。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玻璃纤维与所述碳纤维共混通过在干燥所述碳纤维之前将玻璃纤维拉伸至碳纤维加工线而发生。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玻璃纤维与所述碳纤维共混通过在干燥所述碳纤维之后将玻璃纤维拉伸至碳纤维加工线而发生。
15.根据权利要求12-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碳纤维具有50tex至800tex的密度。
16.根据权利要求12-1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增容剂包括聚乙烯吡咯烷酮(PVP)、甲基硅烷、氨基硅烷和环氧硅烷中的至少一种。
17.一种混合增强复合材料,含有:
至少一种包括多根增强纤维和多根碳纤维的混合增强材料,所述增强纤维和所述碳纤维进行共混,所述碳纤维用增容剂进行涂布;以及
聚合物树脂基体。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混合增强复合材料,其中,所述增强纤维包括玻璃纤维、芳族聚酰胺纤维和高模量有机纤维中的至少一种。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混合增强复合材料,其中,所述增强纤维由玻璃纤维组成。
20.根据权利要求17-1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混合增强复合材料,其中,所述增容剂包括聚乙烯吡咯烷酮(PVP)、丙烯酰基硅烷、烷基硅烷、甲基硅烷、氨基硅烷和环氧硅烷中的至少一种。
21.根据权利要求17-20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混合增强复合材料,其中,所述聚合物树脂基体的配方包括聚酯树脂、乙烯基酯树脂、酚醛树脂、环氧基树脂、聚酰胺、聚酰亚胺、聚苯乙烯和共聚单体中的至少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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