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米酒稀释的搅拌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21128246.3 | 申请日: | 2015-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5269495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01 |
发明(设计)人: | 余翔;李明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北爽露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F7/18 | 分类号: | B01F7/18;B01F15/00;B01F15/02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政联科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89 | 代理人: | 郭晓华 |
地址: | 432012 湖北省孝***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米酒 稀释 搅拌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搅拌技术,具体涉及一种用于米酒稀释的搅拌装置。
背景技术
米酒制备过程中,需要对发酵后的糯米进行稀释混合,以保证米酒中酒精含量的均匀性, 同时稀释混合有利于将糯米中的杂质与糯米分离。传统工艺中一般采用人工进行混合,混合 均匀度、效率低下,且劳动强度大,不利于生产效率的底稿和生产成本的降低,且由于人工 搅拌力度小,不易将糯米中杂质分离。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技术不足,提出一种用于米酒稀释的搅拌装置,解决现 有技术中米酒稀释均匀度低下、搅拌效率低、劳动强度大、杂质分离差技术问题。
为达到上述技术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提供一种用于米酒稀释的搅拌装置,包括 搅拌锅和锅盖,所述锅盖包括设于搅拌锅开口端的支板、对称铰接于所述支板上的第一盖体 和第二盖体,所述搅拌锅内设有一搅拌桨,所述搅拌桨与搅拌轴一端连接,所述搅拌轴另一 端穿过所述支板并与一驱动电机连接。
优选的,所述搅拌锅底部设有用于排除杂质的第一出口和用于放料的第二出口,所述第 一出口和第二出口上分别设置有第一阀门和第二阀门。
优选的,所述第一盖体和第二杆体均呈半圆形,且所述第一盖体和第二盖体的弧形外缘 均轴向向下延伸并分别形成用于包覆于搅拌锅开口端外的第一盖檐和第二盖檐。
优选的,所述搅拌锅包括呈半球体的第一锅体和柱状的第二锅体,所述第一锅体外的开 口端与所述第二锅体的下端平滑连接。
优选的,所述第一锅体外径大于所述第二锅体外径。
优选的,所述搅拌桨设于所述第一锅体中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搅拌锅和设于搅拌锅内的搅拌桨进行搅拌,从而 能够将搅拌锅内的糯米和水搅拌混合均匀,搅拌效率高,而且将锅盖设置为一支板、第一盖 体和第二盖体,从而便于搅拌轴的设置,使第一盖体和第二盖体开关时不影响搅拌轴的搅拌; 同时,搅拌桨搅拌力度大,可较好的将糯米中的杂质分离。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用于米酒稀释的搅拌装置的剖视连接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 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 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用于米酒稀释的搅拌装置,包括搅拌锅1 和锅盖2,所述锅盖2包括设于搅拌锅1开口端的支板21、对称铰接于所述支板21上的第一 盖体22和第二盖体23,所述搅拌锅1内设有一搅拌桨3,所述搅拌桨3与搅拌轴4一端连接, 所述搅拌轴4另一端穿过所述支板21并与一驱动电机5连接。
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搅拌锅1和设于搅拌锅1内的搅拌桨3进行搅拌,从而能够将搅拌 锅1内的糯米和水搅拌混合均匀,搅拌效率高,而且将锅盖2设置为一支板21、第一盖体22 和第二盖体23,从而便于搅拌轴4的设置,使第一盖体22和第二盖体23开关时不影响搅拌 轴4的搅拌传动;同时,搅拌桨3搅拌力度大,可较好的将糯米中的杂质分离。
将糯米与水搅拌混合均匀后,经过一定时间的静置,杂质会积存于搅拌锅1底部,为了 便于杂质的清除,本实施例在所述搅拌锅1底部设有用于排除杂质的第一出口11和用于放料 的第二出口12,所述第一出口11和第二出口12上分别设置有第一阀门13和第二阀门14。 具体的,当静置一定时间后,打开第一阀门13,将搅拌锅1底部的杂质排除,然后关掉第一 阀门13、打开第二阀门14,混合均匀且不含杂质的米酒从第二出口12流出至下一工序。
为保证搅拌装置的搅拌过程中力的对称性,本实施例将所述第一盖体22和第二盖体23 均设置为半圆形,即将支板21设置于搅拌锅1的开口端中部,同时所述第一盖体22和第二 盖体23的弧形外缘均轴向向下延伸并分别形成用于包覆于搅拌锅1开口端外的第一盖檐221 和第二盖檐231,通过第一盖檐221和第二盖檐231的设置以提高锅盖2的密封性,避免搅 拌过程中液体从搅拌锅1内震荡而溢出。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湖北爽露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湖北爽露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1128246.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