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高炉煤气除尘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520538586.7 | 申请日: | 2015-07-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4874578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16 |
发明(设计)人: | 潘铁毅;胡雪萍;戚波;周强;喻道明;刘菁;阮建波;吴昊;陈世强;叶伟;吴维双;郭瑞兵;张二雷;青雪梅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1B7/22 | 分类号: | C21B7/22 |
代理公司: | 北京汇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8 | 代理人: | 张瑾 |
地址: | 430223 湖北省武***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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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高炉 煤气 除尘 系统 | ||
1.一种高炉煤气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一次除尘机构和二次除尘机构,所述一次除尘机构包括切向旋风除尘器,所述二次除尘机构包括干法布袋除尘器;所述切向旋风除尘器包括用于导入高炉粗煤气的下降管和用于排出除尘气体的排气管,所述下降管与高炉上升管连通,所述排气管与所述干法布袋除尘器的气体进口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炉煤气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向旋风除尘器还包括旋风除尘器本体、变径管和进气管,所述下降管、变径管和进气管依次连通,所述进气管与所述旋风除尘器本体上部相切连通,所述排气管设于所述旋风除尘器本体顶部,所述旋风除尘器本体下部设有灰仓;所述旋风除尘器本体内设有使除尘气体改向上旋且容除尘灰通过的气流反射机构,所述气流反射机构靠近所述灰仓且设于所述灰仓上方。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高炉煤气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气管为水平向的单管。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高炉煤气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气流反射机构包括反射锥体和固定于所述旋风除尘器本体内壁的集灰反射锥罩,所述反射锥体和所述集灰反射锥罩的中轴线与所述旋风除尘器本体的中轴线重合;所述集灰反射锥罩为上宽下窄的倒锥台形空腔锥体,所述集灰反射锥罩的上下端面与所述旋风除尘器本体开放连通,所述反射锥体通过固定件固定于所述集灰反射锥罩的空腔内,所述反射锥体的圆形端面与所述集灰反射锥罩的锥面之间形成环形灰缝。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高炉煤气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锥体为上窄下宽的锥体。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高炉煤气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锥体的锥面与所述集灰反射锥罩的锥面之间的夹角为50~60°。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高炉煤气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锥体的圆形端面与所述集灰反射锥罩的锥面之间的间隙为350~500mm。
8.根据权利要求2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高炉煤气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向旋风除尘器由重力除尘器改造而成,包括旋风除尘器筒体和重力除尘器筒体,所述重力除尘器筒体包括用于顶部密封的顶盖、位于所述顶盖下方的直筒段和位于所述直筒段下方的锥筒段,所述锥筒段构成所述旋风除尘器的灰仓;所述旋风除尘器筒体穿设于所述顶盖上且包括位于下部的倒锥台形筒体,所述倒锥台形筒体底端与所述直筒段开放连通,所述倒锥台形筒体的空腔内同轴固定有反射锥体,所述反射锥体的圆形端面与所述倒锥台形筒体的锥面之间形成环形灰缝。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高炉煤气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旋风除尘器筒体和重力除尘器筒体同轴设置。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高炉煤气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顶盖为上窄下宽的锥筒体,所述锥筒体的上端直径与所述旋风除尘器筒体直径相同,所述锥筒体的下端直径与所述直筒段直径相同且开放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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