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开放式炼胶机用挡胶板有效
申请号: | 201520492406.6 | 申请日: | 2015-07-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4844546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09 |
发明(设计)人: | 张友伟;赵丽燕;周象君;赵国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联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9B7/58 | 分类号: | B29B7/58 |
代理公司: | 北京元本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1308 | 代理人: | 秦力军 |
地址: | 262600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开放式 炼胶机用挡胶板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炼胶设备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开放式炼胶机用挡胶板。
背景技术
炼胶机主要分为开放式炼胶机和密闭式炼胶机两类。开放式炼胶机主要用于橡胶的热炼、压片、破胶、塑炼和混炼等,目前,在一些化验室中的开放式炼胶机为XK-160型号,经常产生飞胶、压胶现象,造成试验时间增长、实验员劳动强度加大,从而影响实验结果,增大了实验误差。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针对上述的开放式炼胶机容易出现飞胶、压胶等技术问题,提出一种设计合理、结构简单且能够避免飞胶、压胶的开放式炼胶机用挡胶板。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开放式炼胶机用挡胶板,包括挡胶板本体,所述挡胶板本体包括用于将挡胶板固定在炼胶机上的固定部以及设置在固定部两侧用于改变胶体运动方向的导向部,所述导向部的导向面为弧度面。
作为优选,所述挡胶板本体的材质为铝板。
作为优选,所述挡胶板本体的材质为四氟板。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积极效果在于,
1、本发明通过改变传统挡胶板本体的造型,增大挡胶板本体的体积,从而有效的预防了在炼胶过程中飞胶、压胶现象,为实验结果的准确性提供了保障。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一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实施例1提供的开放式炼胶机用挡胶板的剖视图;
图2为实施例1提供的开放式炼胶机用挡胶板的主视图;
以上各图中,1、挡胶板本体;2、固定部;3、导向部;4、固定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能够更清楚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在下面的描述中阐述了很多具体细节以便于充分理解本实用新型,但是,本实用新型还可以采用不同于在此描述的其他方式来实施,因此,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下面公开说明书的具体实施例的限制。
实施例1,如图1、图2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开放式炼胶机用挡胶板,包括挡胶板本体1,挡胶板本体1包括用于将挡胶板固定在炼胶机上的固定部2以及设置在固定部2两侧用于改变胶体运动方向的导向部3,导向部3的导向面为弧度面。在本实施例中,固定部2与导向部3整体结构,具体的是在挡胶板本体1的两端做倒角,弧面,形成导向部3,在本实施例中,具体的以XK-160型号的炼胶机为例,进行描述。传统的XK-160型号的炼胶机的挡胶板长度为160mm,且倒角很小(即弧长很小),挡胶板的位置处于两个导辊中间位置的两侧,设置在炼胶机的固定座内,固定座的两边伸出凸起,将挡胶板包裹在内,由于挡胶板的倒角很小,所以很容易使导辊上的胶体滚出导辊,产生飞胶、压胶的现象。
在本实施例中,延长挡胶板的长度,挡胶板本体1的长度180mm(相当于原有挡胶板的长度加上固定座两边凸起的长度,故如果挡胶板在厚度不变的情况下需要去除原有固定座两边的凸起,当然也可以通过减少挡胶板本体的厚度即可),倒角边距130mm,倒角弧的直径为160mm。
在本实施例中,通过加大倒角的弧长,从而有效的对胶体起到导向的作用,进而避免了飞胶、压胶的现象的出现。
由于挡胶板本体1处于两个导辊之间,且要与导辊接触,故固定部2的下端设置了与导辊相配合的弧度,为了方便固定,在固定部2的上部设置了固定孔4。
考虑到本实施例提供的设备主要用于炭黑的物理工艺项目的检测,故在本实施例中,挡胶板本体1的材料优选于铝板或四氟板。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作其它形式的限制,任何熟悉本专业的技术人员可能利用上述揭示的技术内容加以变更或改型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应用于其它领域,但是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改型,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山东联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山东联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492406.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石油树脂造粒缓冲系统
- 下一篇:一种珍珠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