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支架与装饰盖的组装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520081092.0 | 申请日: | 2015-02-03 |
公开(公告)号: | CN204442623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7-01 |
发明(设计)人: | 黄宗德;彭信龙;吴海全;师瑞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冠旭电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R1/10 | 分类号: | H04R1/10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专利商标事务所 44237 | 代理人: | 张全文 |
地址: | 518116 广东省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支架 装饰 组装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支架组装结构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支架与装饰盖的组装结构。
背景技术
在现有耳机头带中,装饰盖需要安装在支架上,两者通常采用紧固件实现连接,相应地需要在支架上制作出供紧固件螺纹连接的连接柱,该方案在结构上占用空间,还需要专用工具以装拆紧固件,操作麻烦。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支架与装饰盖的组装结构,旨在解决将现有装饰盖安装在支架上时操作麻烦以及整体结构占用空间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支架与装饰盖的组装结构,包括支架及安装在所述支架上的装饰盖;所述支架呈板状,所述支架的其中一侧上开设有凹槽且所述支架上于所述凹槽内形成有一凸块,所述装饰盖包括基板及于所述基板的外缘延伸形成的侧壁,所述侧壁在所述支架的厚度方向上的投影与所述凹槽在所述支架的厚度方向上的投影重合,所述外壁伸入所述凹槽内且所述装饰盖盖合在所述凸块上;所述支架的靠近所述装饰盖的一侧上延伸形成有第一卡接臂与第二卡接臂,所述第一卡接臂与所述第二卡接臂相间隔,且所述第一卡接臂与所述第二卡接臂分别设置在所述支架的宽度方向的相对两侧上,所述第一卡接臂的远离所述第二卡接臂的一侧上设置有第一卡勾,所述第二卡接臂的远离所述第一卡接臂的一侧上设置有第二卡勾,所述侧壁的内侧上设置有第三卡勾与第四卡勾,所述第三卡勾与所述第四卡勾相面对,所述第一卡勾于所述装饰盖盖合在所述凸块上时与所述第三卡勾相卡接,所述第二卡勾于所述装饰盖盖合在所述凸块上时与所述第四卡勾相卡接;所述凸块于所述支架的长度方向的相对两侧上分别向外延伸形成有凸缘,所述装饰盖的所述侧壁的内侧于所述装饰盖盖合在所述凸块上时与所述凸缘相抵。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卡接臂与所述支架之间设置有用于提高所述第一卡接臂的结构强度的加强筋,所述第二卡接臂与所述支架之间设置有用于提高所述第二卡接臂的结构强度的加强筋。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卡勾具有背离所述凸块的第一引导面,所述第三卡勾具有朝向所述凸块且与所述第一引导面滑动配合以引导所述第一卡勾与所述第三卡勾相卡接的第三引导面;所述第二卡勾具有背离所述凸块的第二引导面,所述第四卡勾具有朝向所述凸块且与所述第四引导面滑动配合以引导所述第二卡勾与所述第四卡勾相卡接的第四引导面。
进一步地,所述支架的靠近所述第一卡接臂的位置上开设有便于将所述第一卡勾与所述第三卡勾相分离的通孔,所述支架的靠近所述第二卡接臂的位置上开设有便于将所述第二卡勾与所述第四卡勾相分离的通孔。
进一步地,所述支架、所述第一卡接臂、所述第二卡接臂、所述第一卡勾与所述第二卡勾为一体成型结构;所述装饰盖、所述第三卡勾与所述第四卡勾为一体成型结构。
进一步地,所述支架与所述装饰盖均为注塑件。
本实用新型相对于现有技术的技术效果是:装饰盖的侧壁可伸入支架上的凹槽,而装饰盖盖合在凸块上,让装饰盖限位在支架上,整体组装结构在厚度上尺寸较小,结构紧凑。第一卡勾与第二卡勾相背离分别设置在支架的第一卡接臂与第二卡接臂上,而第三卡勾与第四卡勾相面对设置在装饰盖的侧壁的内侧上,装饰盖盖合在凸块上时,第一卡勾与第三卡勾相卡接,第二卡勾与第四卡勾相卡接,让装饰盖沿厚度方向卡紧在支架上。第一卡接臂与第二卡接臂分别设置在支架的宽度方向的相对两侧上,让装饰盖沿宽度方向卡紧在支架上。装饰盖的侧壁的内侧与凸块上的凸缘相抵,让装饰盖沿长度方向卡紧在支架上。该方案无需紧固件,通过两组卡勾即可将装饰盖牢固安装在支架上,操作容易。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支架与装饰盖的组装结构的立体装配图。
图2是图1的支架与装饰盖的组装结构的另一角度的立体装配图。
图3是图1的支架与装饰盖的组装结构的立体分解图。
图4是图2的支架与装饰盖的组装结构的立体分解图。
图5是图1的支架与装饰盖的组装结构的沿A-A线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市冠旭电子有限公司,未经深圳市冠旭电子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081092.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