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雾化组件及电子烟有效
申请号: | 201520054568.1 | 申请日: | 2015-01-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4742628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1-11 |
发明(设计)人: | 刘秋明;向智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惠州市吉瑞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17 | 代理人: | 蔡晓红;柯夏荷 |
地址: | 516000 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雾化 组件 电子 | ||
1.一种雾化组件,用于与电池组件(100)组合形成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组件包括储油套(21),所述储油套(21)内形成有储油腔(22),所述储油套(21)的一端内连接有雾化芯(3),所述储油套(21)另一端的端面形成有加油口,所述加油口处设置有一端连接在所述储油套(21)上的挡油件(5),所述挡油件(5)的另一端连接有吸嘴(1);
所述雾化芯(3)包括雾化座(31),所述雾化座(31)内形成有雾化腔(32),所述雾化腔(32)内收容有电热丝组件(33),所述雾化座(31)的一端连接有与所述电热丝组件(33)电连接的雾化电极组件(35),所述雾化座(31)的另一端插设有通气管(34),所述通气管(34)的两端分别与所述雾化腔(32)和所述挡油件(5)弹性密封相连,所述通气管(34)背离所述雾化芯(3)的一端延伸出所述加油口;
所述储油套(21)远离所述吸嘴(1)的一端连接有调气机构(4),所述调气机构(4)包括一端与所述电池组件(100)密闭连接的调气支架(41),所述调气支架(41)内部形成有与所述雾化腔(32)相连通的进气腔(410),所述调气支架(41)上间隔开设有多个与所述进气腔(410)相导通的进气孔(411),所述调气支架(41)外可转动的套设有用于调节所述进气孔(411)进气量的调气环(42),所述调气环(42)上开设有至少一个过气孔(421);
所述雾化电极组件(35)包括一端固定在所述雾化座(31)上的第一内电极(351),所述第一内电极(351)的另一端延伸至所述进气腔(410)内,所述调气支架(41)远离所述吸嘴(1)的一端为密闭端,所述密闭端上固定有分别与所述第一内电极(351)和所述电池组件(100)弹性相抵并电连接的弹性电极(6);所述第一内电极(351)的侧壁上开设有用于导通所述雾化腔(32)和所述进气腔(410)的穿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通气管(34)背离所述电池组件(100)的一端为与所述吸嘴(1)相导通的排烟口,且当所述雾化组件竖直放置进行添加烟油时所述通气管(34)的排烟口至少高出所述加油口1.5m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嘴(1)内形成有与所述加油口相连通的烟油冷凝腔(10),所述烟油冷凝腔(10)的腔壁处设有出气孔(11),以使所述雾化芯(3)雾化的烟雾经过所述通气管(34)流动至所述出气孔(11)时,冷凝的烟油能够存储在所述烟油冷凝腔(10)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雾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气孔(11)的周缘朝靠近所述雾化芯(3)的一侧凸设有用于阻隔烟油的环形凸台(12)。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调气机构(4)还包括用于限制所述调气环(42)沿所述调气支架(41)的轴向移动的第一限位结构,所述调气环(42)的两端分别弹性抵接至所述第一限位结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雾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结构包括凸设在所述调气支架(41)外的限位卡台(412),及一端连接在所述储油套(21)外的固定件(43),所述固定件(43)的另一端与所述调气支架(41)插接相连,所述调气环(42)弹性嵌设在所述限位卡台(412)与所述固定件(43)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雾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调气环(42)的两端口处分别开设有至少一个固定槽(422),所述固定槽(422)内安装有弹性抵接至所述第一限位结构的用以限制所述调气环(42)任意转动和密封所述调气环(42)两端缝隙的密封件(423)。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调气机构(4)还包括位于所述调气环(42)与所述调气支架(41)之间的第一弹性件(44),所述调气支架(41)靠近所述吸嘴(1)的一端外设有环形凸缘(413),所述环形凸缘(413)上间隔开设有至少一个用于固定所述第一弹性件(44)的凹槽(414),所述第一弹性件(44)嵌设在所述凹槽(414)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惠州市吉瑞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惠州市吉瑞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054568.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三段式非燃烧电子雾化装置
- 下一篇:直喷过滤一体烟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