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抗-VEGF抗体与化学治疗联合用于治疗乳腺癌的应用有效
申请号: | 201510520134.0 | 申请日: | 2009-11-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5214086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9-27 |
发明(设计)人: | 格温德琳·法伊夫;潘仕春;周贤 | 申请(专利权)人: | 霍夫曼-拉罗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9/395 | 分类号: | A61K39/395;A61P35/04;A61K31/7068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吴小明;柳春琦 |
地址: | 瑞士*** | 国省代码: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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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vegf 抗体 化学 治疗 联合 用于 乳腺癌 应用 | ||
1.抗-VEGF抗体和卡培他滨在制备药物中的应用,所述药物用于治疗受试者中局部复发的或转移性乳腺癌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对所述受试者实施包括有效量的卡培他滨和抗-VEGF抗体的治疗方案,其中所述受试者没有接受用于局部复发的或转移性乳腺癌的任何化学治疗,和/或自最后一次给药小于或等于12个月复发时没有接受预先的辅助化学治疗;并且其中所述治疗方案有效地延长所述受试者的无进展的存活。
2.权利要求1的应用,其中所述抗-VEGF抗体与由杂交瘤ATCC HB10709生成的单克隆抗-VEGF抗体A4.6.1结合相同的表位。
3.权利要求1的应用,其中所述抗-VEGF抗体是人源化抗体。
4.权利要求1的应用,其中所述抗-VEGF抗体是贝伐珠单抗。
5.权利要求1的应用,其中所述受试者是HER2-阴性的。
6.权利要求4的应用,其中卡培他滨的施用是在每3周周期的第1-14天以1000mg/m2每天口服两次,并且贝伐珠单抗的施用是在每21天周期的第1天以15mg/kg静脉内施用。
7.权利要求1或4的应用,其中当与仅用化学治疗进行治疗的另一名受试者相比较时,所述治疗方案将所述受试者的无进展的存活延长至少约2.9个月。
8.权利要求1的应用,其中所述抗-VEGF抗体具有由下述氨基酸序列组成的重链可变区:
EVQLVESGGGLVQPGGSLRLSCAASGYTFTNYGMNWVRQAPGKGLEWVGWINTYTGEPTYAADFKRRFTFSLDTSKSTAYLQMNSLRAEDTAVYYCAKYPHYYGSSHWYFDVWGQGTLVTVSS(SEQIDNO.1)
和具有由下述氨基酸序列组成的轻链可变区:
DIQMTQSPSSLSASVGDRVTITCSASQDISNYLNWYQQKPGKAPKVLIYFTSSLHSGVPSRFSGSGSGTDFTLTISSLQPEDFATYYCQQYSTVPWTFGQGTKVEIKR(SEQIDN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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