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执法记录系统及其控制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510419126.7 | 申请日: | 2015-07-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5072377A | 公开(公告)日: | 2015-11-18 |
发明(设计)人: | 荣勤;李朝兴;韩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警翼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 |
代理公司: | 深圳新创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223 | 代理人: | 方艳平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南***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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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执法 记录 系统 及其 控制 方法 | ||
1.一种执法记录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执法记录仪、无人机和后台服务器,所述执法记录仪设有第一4G模块,所述无人机设有第二4G模块,所述执法记录仪和所述无人机分别与所述后台服务器连接;所述执法记录仪记录第一数据,所述无人机记录第二数据,所述执法记录仪通过所述第一4G模块将所述第一数据传输给所述后台服务器,所述无人机通过所述第二4G模块将所述第二数据传输给所述后台服务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执法记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数据包括图像数据、音频数据、视频数据、GPS信息数据中的至少一者,所述第二数据包括图像数据、音频数据、视频数据、GPS信息数据中的至少一者。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执法记录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移动终端,所述移动终端设有第三4G模块,所述移动终端与所述后台服务器连接,所述移动终端通过所述第三4G模块访问所述后台服务器的所述第一数据和/或所述第二数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执法记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还可通过所述第三4G模块发送遥控指令给所述后台服务器,所述后台服务器在接收到所述遥控指令后将所述遥控指令发送给所述执法记录仪和/或所述无人机,所述执法记录仪和/或所述无人机在接收到所述遥控指令后作出相应的响应。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执法记录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执法记录仪还可通过所述第一4G模块发送报警信号给所述后台服务器,所述无人机还可通过所述第二4G模块发送报警信号给所述后台服务器;所述后台服务器在接收到所述执法记录仪和/或所述无人机发送的报警信号时,将所述报警信号发送给所述移动终端。
6.一种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执法记录系统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执法记录仪记录第一数据,无人机记录第二数据,所述执法记录仪通过第一4G模块将所述第一数据传输给后台服务器,所述无人机通过第二4G模块将所述第二数据传输给所述后台服务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数据包括图像数据、音频数据、视频数据、GPS信息数据中的至少一者,所述第二数据包括图像数据、音频数据、视频数据、GPS信息数据中的至少一者。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以下步骤:移动终端通过第三4G模块访问所述后台服务器的所述第一数据和/或所述第二数据。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终端通过所述第三4G模块发送遥控指令给所述后台服务器,所述后台服务器在接收到所述遥控指令后将所述遥控指令发送给所述执法记录仪和/或所述无人机,所述执法记录仪和/或所述无人机在接收到所述遥控指令后作出相应的响应。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执法记录仪通过所述第一4G模块发送报警信号给所述后台服务器,所述无人机通过所述第二4G模块发送报警信号给所述后台服务器,所述后台服务器在接收到所述报警信号时将所述报警信号发送给所述移动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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