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水稻苗后复配除草剂有效
| 申请号: | 201510155852.2 | 申请日: | 2015-04-0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770385B | 公开(公告)日: | 2016-10-12 |
| 发明(设计)人: | 龚国斌;吴永虎;缪莉;王毅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 主分类号: | A01N47/38 | 分类号: | A01N47/38;A01P13/00;A01N43/90 |
| 代理公司: | 合肥天明专利事务所 34115 | 代理人: | 金凯 |
| 地址: | 230031 安***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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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水稻 苗后复配 除草剂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除草剂领域,具体是一种水稻苗后复配除草剂。
背景技术
水稻不仅是我国的最主要粮食作物,也是世界主要粮食作物之一。世界上近一半人口,包括几乎整个东亚和东南亚的人口,都以稻米为食。生产遍及除南极以外的各大洲。上个世纪晚期,世界稻米年产量平均为4000亿公斤左右,种植面积约1.45亿公顷。我国水稻播种面占全国粮食作物的1/4,每年约在3500多万公顷,而产量则占一半以上。无论种植面积和产量,在我国粮食作物中都居首位。我国所有稻作区的稻田,历来都有大量杂草发生。中等草害面积占总种植面积的46%以上,其中严重受害面积在11.5%以上,由此每年损失粮食200多亿公斤。因此,国内水稻田除草剂的使用比例几乎达到100%,其用药量是很大的。
随着农业科学技术的发展,化学除草剂的推广应用已作为省工、省时、节省成本的有力增产措施之一。由于连续使用苄嘧磺隆、吡嘧磺隆等药剂使原来发生较重的恶性杂草眼子菜以及异型莎草危害逐步减轻,而多年生的野慈姑、泽泻、莎草科杂草及一年生的雨久花等危害加重,由于五氟磺草胺类除草剂对多年生扁秆藨草、萤蔺在许多地区造成严重危害。
五氟磺草胺是属芳氧基苯氧基丙酸类除草剂。水稻田选择性除草剂,既可以作茎叶处理,也可以作芽前处理。五氟磺草胺对稗草高效,对莎草科杂草和阔叶杂草也有很好的防效,对千金子效果不好。
三唑酰草胺是由日本北兴化学工业株式会社开发的三唑啉酮类除草剂,其作用机制为原卟啉原氧化酶抑制剂,通过抑制叶绿素生物合成过程中原卟啉原氧化酶而引起细胞膜破坏,使叶片迅速干枯、死亡。芽前、芽后均可使用,主要用于防除水稻田禾本科杂草、莎草科杂草和部分阔叶杂草。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水稻苗后复配除草剂,既能防除禾本科杂草,又能防除阔叶杂草,且效果良好。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水稻苗后复配除草剂,包括有五氟磺草胺和三唑酰草胺,五氟磺草胺和三唑酰草胺的质量百分含量为所述水稻苗后复配除草剂总量的0.1—85%,其中,三甲苯草酮和氟唑磺隆的重量比为1.2—3:10—24。
所述的水稻苗后复配除草剂中还包括有分散剂、润湿剂、崩解剂、粘结剂和试剂载体,其中,分散剂、润湿剂、崩解剂和粘结剂的重量百分比为0.1-10%;0.1-10%;0.1-20%;0.1-20%,试剂载体补足100%。
所述的五氟磺草胺和三唑酰草胺的重量比为1.6—2.4:12—20。
所述的五氟磺草胺和三唑酰草胺的重量比为2:16。
所述的水稻苗后复配除草剂的剂型为可分散油悬浮剂、颗粒剂、可湿性粉剂、水分散粒剂、乳油、水乳剂、微乳剂或悬浮剂。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
用孙云沛的共毒系数法评价混配后的联合作用,结果显示五氟磺草胺、三唑酰草胺按1.6—2.4:12—20比例复配的共毒系数明显大于120,达到显著增效作用,说明五氟磺草胺、三唑酰草胺按1.6—2.4:12—20比例混配均有增效作用,其中,五氟磺草胺、三唑酰草胺按2:16作用复配增效作用最大,对一年生单双子叶杂草具有显著的增效作用。
对水稻的安全性测定试验表明,五氟磺草胺·三唑酰草胺复配茎叶处理,抑制水稻生长10%的ED10=1968.0878,抑制杂草生长90%的ED90=253.2570,选择性系数为1968.0878/253.2570=7.77>2,认为该药剂具有明显的选择性,五氟磺草胺·三唑酰草胺对水稻具有良好的安全性。
本发明所述复配除草剂通过2年的田间药效试验表明,在水稻3叶期,杂草2-5叶不等期,水稻从施药到成熟期未见药害症状,对水稻安全。杂草的防效10天达到80%以上,40天达到92%以上,随着用药量的增大,防效明显增强,一次施药即能控制作物整个生长期内的杂草,不仅除草效果显著,而且对环境友好,对下茬作物无影响。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所述复配除草剂既能防除禾本科杂草,又能防除阔叶杂草和莎草科杂草,对水稻安全,且对后茬作物无影响,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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