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移动电话以及用于移动电话的振动传导结构有效
| 申请号: | 201510146538.8 | 申请日: | 2011-12-2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869185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7-24 |
| 发明(设计)人: | 细井裕司;细井阳司;森本雅史;田中雅英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姆股份有限公司;株式会社精好 |
| 主分类号: | H04M1/02 | 分类号: | H04M1/02;H04M1/03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郭定辉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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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移动电话 以及 用于 振动 传导 结构 | ||
1.一种移动电话,具有由所述移动电话的用户观看的显示单元和在所述移动电话的上侧中的两个拐角部分,包括:
一对软骨传导单元,用于围绕外耳道的入口部分使得与耳朵软骨接触,所述软骨传导单元被分别提供到所述两个拐角部分;以及
软骨传导单元振动源,位于所述两个拐角部分之间以传送振动到该对软骨传导单元两者,
由所述振动源产生的所述振动从接触部分被传导到外耳道的入口部分周围的所述耳软骨,随后在所述外耳道从所述外耳道的软骨部分的表面生成空气传导声音,然后所述空气传导声音通过所述外耳道的内部并到达鼓膜。
2.根据权利要求1的移动电话,其中所述软骨传导单元的一个用于右耳聆听,而所述软骨传导单元的另一个用于左耳聆听。
3.根据权利要求1的移动电话,其中所述移动电话的框架的一对拐角分别是所述软骨传导单元,并且所述软骨传导振动源位于所述移动电话的上侧的中心处的框架内,以传送振动到两个所述拐角。
4.根据权利要求3的移动电话,其中软骨传导振动源被支撑在框架之内,以使得所述软骨传导振动源的主振动方向与所述显示单元所在的所述移动电话的框架的前表面垂直。
5.根据权利要求1的移动电话,其中所述移动电话的上侧包括延伸到该对软骨传导单元的振动导体,并且其中,所述软骨传导振动源位于所述移动电话的上侧的中心处,以传送其振动到所述振动导体。
6.根据权利要求5的移动电话,其中所述软骨传导振动源位于所述移动电话的内部以在所述振动导体的中心部分处与所述振动导体的内部接触。
7.根据权利要求1的移动电话,其中所述软骨传导振动源进一步布置为传送振动到所述显示单元所在的所述移动电话的前表面。
8.根据权利要求7的移动电话,其中所述软骨传导振动源被支撑在所述移动电话的上侧的中心处的框架之内,以使得所述软骨传导振动源的主振动方向与所述显示单元所在的所述移动电话的框架的前表面垂直,所述软骨传导振动源的振动向其传送。
9.一种用于移动电话的振动传导结构,所述移动电话具有由所述移动电话的用户观看的显示单元和在所述移动电话的上侧中的两个拐角部分,包括:
一对振动单元,用于围绕外耳道的入口部分使得与耳朵软骨接触,所述一对振动单元被分别提供到所述两个拐角部分;以及
振动源,位于所述两个拐角部分之间以传送振动到该对振动单元两者,
由所述振动源产生的所述振动从接触部分被传导到外耳道的入口部分周围的所述耳软骨,随后在所述外耳道从所述外耳道的软骨部分的表面生成空气传导声音,然后所述空气传导声音通过所述外耳道的内部并到达鼓膜。
10.根据权利要求9的振动传导结构,其中所述移动电话的框架的一对拐角分别是所述振动单元,并且所述振动源位于所述移动电话的上侧的中心处的框架内,以传送振动到两个所述拐角。
11.根据权利要求10的振动传导结构,其中所述振动源被支撑在框架之内,以使得所述振动源的主振动方向与所述显示单元所在的所述移动电话的框架的前表面垂直。
12.根据权利要求9的振动传导结构,其中所述移动电话的上侧包括延伸到该对振动单元的振动导体,并且其中,所述振动源位于所述移动电话的上侧的中心处,以传送其振动到所述振动导体。
13.根据权利要求12的振动传导结构,其中所述振动源位于所述移动电话的内部以在所述振动导体的中心部分处与所述振动导体的内部接触。
14.根据权利要求9的振动传导结构,其中所述振动源进一步布置为传送振动到所述显示单元所在的所述移动电话的前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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