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线性致动器有效
| 申请号: | 201480066227.4 | 申请日: | 2014-11-1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793613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01 |
| 发明(设计)人: | P·斯陶德;M·沙夫;T·考夫曼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陆-特韦斯贸易合伙股份公司及两合公司 |
| 主分类号: | F16H25/20 | 分类号: | F16H25/20;F15B15/06;H02K7/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吴鹏;马江立 |
| 地址: | 德国法***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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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丝杠 电动驱动单元 驱动单元 旋转平移 驱动轴 线性致动器 螺母 接合 空心轴 驱动 轴向布置 致动力 | ||
1.一种用于产生线性致动力的线性致动器(1),具有:
-第一电动驱动单元(10),该第一电动驱动单元带有设计为空心轴的第一驱动轴(11),
-被第一电动驱动单元(10)驱动的第一旋转平移传动机构(20),该第一旋转平移传动机构具有第一丝杠(21)和与该丝杠接合的第一螺母(22),-关于第一电动驱动单元(10)沿轴向布置的具有驱动轴(31)的第二电动驱动单元(30),和
-被第二电动驱动单元(30)驱动的第二旋转平移传动机构(40),该第二旋转平移传动机构具有第二丝杠(41)和与该第二丝杠(41)接合的螺母(42),其中第二电动驱动单元(30)的驱动轴(31)穿过设计为空心轴的第一驱动轴(11)与第二丝杠(41)以不能够相对转动的方式连接,其特征在于,第一电动驱动单元(10)的第一驱动轴(11)设计为第一丝杠(2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线性致动器(1),其特征在于,为了产生线性致动力,第一螺母(22)与第一传力元件(23.1,23.2)连接,第二螺母(42)与第二传力元件(43.1,43.2)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线性致动器(1),其特征在于,第一传力元件(23.1,23.2)和第二传力元件(43.1,43.2)与液压块或气动块(50)共同作用以产生液压压力或气动压力。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线性致动器(1),其特征在于,第一传力元件和第二传力元件设计为液压活塞(23.1,23.2)或气动活塞(43.1,43.2),所述液压活塞或气动活塞与布置在液压块或气动块(50)中的、适配于该液压活塞(23.1,23.2)或气动活塞(43.1,43.2)的圆柱形腔室(51.1,51.2)共同作用。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线性致动器(1),其特征在于,第一旋转平移传动机构(20)和第二旋转平移传动机构(40)布置在液压块或气动块(50)的对置的侧上。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线性致动器(1),其特征在于,第一电动驱动单元(10)和第二电动驱动单元(30)与第一旋转平移传动机构(20)一起布置在第一壳体(2)中,该第一壳体法兰连接在液压块或气动块(50)上。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线性致动器(1),其特征在于,第二旋转平移传动机构(40)布置在第二壳体(3)中,该第二壳体法兰连接在液压块或气动块(50)上。
8.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线性致动器(1),其特征在于,第一电动驱动单元(10)和第二电动驱动单元(30)分别设计为电机。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线性致动器(1),其特征在于,第一螺母(22)至少部分地被第一电动驱动单元(10)的转子(12)包围。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线性致动器(1),其特征在于,第一旋转平移传动机构和第二旋转平移传动机构分别设计为滚珠丝杠传动机构。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线性致动器(1),其特征在于,分别为第一电动驱动单元(10)和第二电动驱动单元(30)分配有各一个控制单元(4,5),其中,这些控制单元(4,5)设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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